一、征集邀请
受沈阳市财政局本级委托,拟对2024-2025年沈阳市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项目披露文件编制服务框架协议采购(第1次)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二、征集人信息
1.征集人:沈阳市财政局本级 三、征集项目概述
1.征集项目名称:2024-2025年沈阳市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项目披露文件编制服务框架协议采购(第1次)
2.征集项目编号:K2101012023000011
3.征集项目简介:为进一步做好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项目披露工作,规范专项债券项目发行准备程序,提升专项债券项目管理水平,依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10号)、《财政部关于做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的意见》(财库〔2019〕23号)、《辽宁省新增专项债券项目披露文件管理暂行办法》(辽财债管〔2021〕13号)等文件规定,拟对沈阳市 2024-2025年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评价报告(以下简称专项评价报告)、法律意见书编制服务进行框架协议采购。
4.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征集文件
是否存在量价折扣关系:
包 1 是否含有量价关系折扣: 否
包 2 是否含有量价关系折扣: 否
5.适用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
四、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分包名称:2024-2025年沈阳市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项目专项评价报告编制服务
(2).分包名称:2024-2025年沈阳市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项目法律意见书编制服务
五、框架协议的期限
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 2 年
。
六、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1.时间:2024年01月17日至 2024年01月24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1:59:59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七、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4年02月07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受沈阳市财政局本级委托,拟对2024-2025年沈阳市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项目披露文件编制服务框架协议采购(第1次)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二、征集人信息
1.征集人:沈阳市财政局本级 三、征集项目概述
1.征集项目名称:2024-2025年沈阳市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项目披露文件编制服务框架协议采购(第1次)
2.征集项目编号:K2101012023000011
3.征集项目简介:为进一步做好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项目披露工作,规范专项债券项目发行准备程序,提升专项债券项目管理水平,依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10号)、《财政部关于做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的意见》(财库〔2019〕23号)、《辽宁省新增专项债券项目披露文件管理暂行办法》(辽财债管〔2021〕13号)等文件规定,拟对沈阳市 2024-2025年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评价报告(以下简称专项评价报告)、法律意见书编制服务进行框架协议采购。
4.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 序号 | 采购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品目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预估采购数量 | 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
|---|---|---|---|---|---|---|---|
| 1 | 2024-2025年沈阳市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项目专项评价报告编制服务 | 2024-2025年沈阳市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项目专项评价报告编制 | 其他会计服务 | 件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50.0 | 是 |
| 2 | 2024-2025年沈阳市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项目法律意见书编制服务 | 2024-2025年沈阳市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项目法律意见书编制 | 其他法律服务 | 件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50.0 | 是 |
是否存在量价折扣关系:
包 1 是否含有量价关系折扣: 否
包 2 是否含有量价关系折扣: 否
5.适用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
| 序号 | 行政区划/采购单位 | 类型 |
|---|---|---|
| 1 | 辽宁省沈阳市所属采购单位 | 行政区划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分包名称:2024-2025年沈阳市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项目专项评价报告编制服务
|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 1 | 具有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 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
| 2 | 自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2个以上(含2个)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项目专项评价报告编制,且已公开发行业绩。 | 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2个以上(含2个)公开发行专项债券项目专项评价报告,且项目单位公章、会计师事务所公章、注册会计师名章(或签字)齐全。 |
(2).分包名称:2024-2025年沈阳市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项目法律意见书编制服务
|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 1 | 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 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
| 2 | 自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2个以上(含2个)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项目法律意见书编制,且已公开发行业绩。 | 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2个以上(含2个)公开发行专项债券项目法律意见书,且项目单位公章、律师事务所公章、执业律师名章(或签字)齐全。 |
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 2 年
。
六、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1.时间:2024年01月17日至 2024年01月24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1:59:59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七、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4年02月07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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