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涪陵区2023年省道及重要连接道灾后整治工程(省道公路部分)已由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涪发改委发〔2023〕17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重庆市涪陵区交通局以涪交发〔2023〕205号批准,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涪陵区公路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涪陵交通旅游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马武镇、青羊镇、武陵山乡。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整治12处公路灾害点,其中S206线4处、S528线3处、S102线5处。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390万元 。
2.4 招标范围:涪陵区2023年省道及重要连接道灾后整治工程(省道公路部分)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明确的工程项目的全部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明确的内容为准)。
2.5 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公告发布至2024-01-21 17:00:00(北京时间)前。
本招标项目涪陵区2023年省道及重要连接道灾后整治工程(省道公路部分)已由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涪发改委发〔2023〕17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重庆市涪陵区交通局以涪交发〔2023〕205号批准,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涪陵区公路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涪陵交通旅游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马武镇、青羊镇、武陵山乡。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整治12处公路灾害点,其中S206线4处、S528线3处、S102线5处。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390万元 。
2.4 招标范围:涪陵区2023年省道及重要连接道灾后整治工程(省道公路部分)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明确的工程项目的全部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明确的内容为准)。
2.5 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公告发布至2024-01-21 17:00:00(北京时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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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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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wangyue@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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