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岳池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岳池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岳发改投资[2023]24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岳池川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岳池川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新建岳池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二期),用地约42亩,新增用地约31.77亩,总建筑面积约8613.7平方米,设计处理规模为10000m³/d,采用“预处理系统+生化处理系统+深度处理系统”处理工艺;
2.2 工程地址:岳池县朝阳街道;
2.3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工作(含概算编制)工作
2.4 标段划分:设计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2、设计资质: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
3.1.2业绩要求:
√近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投资不低于2亿元的排水工程设计业绩(附合同协议书和业主证明复印件)。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证书证书,项目负责人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的1个总投资不低于2亿元的排水工程设计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 √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范围和标准: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 月 18 日开始(请登录)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2 月 20 日 9 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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