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大连大窑湾保税物流中心(B型)项目设计已经备案。以大自审发【2024】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大连华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国有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大窑湾湾底北岸汽车码头区域,东至现状汽车码头、西至规划污水处理厂、南至规划汽车码头、北至瑞港路。
2.工程规模:在大窑湾湾底北岸汽车码头区域建设保税物流中心(B型),规划用地面积379709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综合服务中心和展示中心各1座,建筑面积约1万平米;物流仓储库房3座,建筑面积约3万平米;堆场约24.9万平米,道路约7.7万平米等,并配套建设海关监管用房、库房、围网、卡口及信息化监管系统。
3.合同估算价:约422.14万元
4.招标范围:大连大窑湾保税物流中心(B型)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工程概算编制,施工阶段配合服务,按照规范要求设计并通过设计审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5.服务周期:
设计周期:58日历天;配合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
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规范标准,并满足项目审批需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技术、设备、经济能力和良好的信誉,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2.具有以下①或(②和③)资质:
①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③投标人须具备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一级建筑师注册证书,无在处罚期的不良行为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1月17日17:00时至2024年01月23日17:00时。
大连大窑湾保税物流中心(B型)项目设计已经备案。以大自审发【2024】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大连华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国有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大窑湾湾底北岸汽车码头区域,东至现状汽车码头、西至规划污水处理厂、南至规划汽车码头、北至瑞港路。
2.工程规模:在大窑湾湾底北岸汽车码头区域建设保税物流中心(B型),规划用地面积379709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综合服务中心和展示中心各1座,建筑面积约1万平米;物流仓储库房3座,建筑面积约3万平米;堆场约24.9万平米,道路约7.7万平米等,并配套建设海关监管用房、库房、围网、卡口及信息化监管系统。
3.合同估算价:约422.14万元
4.招标范围:大连大窑湾保税物流中心(B型)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工程概算编制,施工阶段配合服务,按照规范要求设计并通过设计审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5.服务周期:
设计周期:58日历天;配合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
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规范标准,并满足项目审批需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技术、设备、经济能力和良好的信誉,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2.具有以下①或(②和③)资质:
①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③投标人须具备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一级建筑师注册证书,无在处罚期的不良行为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1月17日17:00时至2024年01月23日17: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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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手机:135225539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songyang@zbytb.com
下载招标公告:大连大窑湾保税物流中心(B型)项目设计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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