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分公司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州监管分局智能化建设项目,采购预算约为49.06万元(含税)。
1.2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视频监控建设服务、视频会议室建设服务、机房搬迁建设服务等。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为“CP01721 设备集成服务”。
1.2.2项目地点:安徽省宿州市,比选人指定地点。
1.2.3★质量标准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中国电信的各项规范要求。
1.2.4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1.2.6进度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调测及验收合格。
1.2.7★免费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1.2.8本项目划分3个分包,具体采购情况如下:
本次仅对第一次采购失败的分包(分包一)进行公开比选。
①限中原则:参选人可以中选的最多分包数为1个。如参选人中满一个分包后则不再参与后续分包的中选候选人推荐。
②按照分包一、分包二、分包三的顺序依次推荐综合得分排名靠前的参选人为中选候选人。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分包一最高参选限价为4.11万元(含税),分包二最高参选限价为38.25万元(含税),分包三最高参选限价为6.70万元(含税)。参选人的参选报价高于对应分包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参选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等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2)业绩要求:参选人须提供自2020年7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不含)承揽过的同类(信息化建设或系统集成等)项目业绩。
注:业绩均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复印件,合同关键页须体现合同名称、采购内容、采购金额、甲乙方信息、签订日期或约定的合同生效日期、签字盖章,时效以合同签订日期或约定的合同生效日期为准;如为框架协议,同时还须提供对应订单或对应结算单或对应发票,订单或结算单须体现与框架协议的对应关系、采购内容、金额、甲乙方信息、日期、甲方盖章,时效及金额以订单或结算单为准。(原件备查)。
(3)参选人须能够或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月24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24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24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得转包、分包。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分包一、分包二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月18日08时30分至2024年1月22日17时30分。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1月24日09时00分00秒。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分公司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州监管分局智能化建设项目,采购预算约为49.06万元(含税)。
1.2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视频监控建设服务、视频会议室建设服务、机房搬迁建设服务等。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为“CP01721 设备集成服务”。
1.2.2项目地点:安徽省宿州市,比选人指定地点。
1.2.3★质量标准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中国电信的各项规范要求。
1.2.4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1.2.6进度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调测及验收合格。
1.2.7★免费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1.2.8本项目划分3个分包,具体采购情况如下:
|
分包 |
采购内容 |
预估金额(万元,含税) |
中选人数量(人) |
|
分包一 |
视频监控建设服务 |
4.11 |
1 |
|
分包二 |
视频会议室建设服务 |
38.25 |
1 |
|
分包三 |
机房搬迁建设服务 |
6.70 |
1 |
|
合计 |
49.06 |
3 |
|
①限中原则:参选人可以中选的最多分包数为1个。如参选人中满一个分包后则不再参与后续分包的中选候选人推荐。
②按照分包一、分包二、分包三的顺序依次推荐综合得分排名靠前的参选人为中选候选人。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分包一最高参选限价为4.11万元(含税),分包二最高参选限价为38.25万元(含税),分包三最高参选限价为6.70万元(含税)。参选人的参选报价高于对应分包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参选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等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2)业绩要求:参选人须提供自2020年7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不含)承揽过的同类(信息化建设或系统集成等)项目业绩。
注:业绩均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复印件,合同关键页须体现合同名称、采购内容、采购金额、甲乙方信息、签订日期或约定的合同生效日期、签字盖章,时效以合同签订日期或约定的合同生效日期为准;如为框架协议,同时还须提供对应订单或对应结算单或对应发票,订单或结算单须体现与框架协议的对应关系、采购内容、金额、甲乙方信息、日期、甲方盖章,时效及金额以订单或结算单为准。(原件备查)。
(3)参选人须能够或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月24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24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24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得转包、分包。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分包一、分包二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月18日08时30分至2024年1月22日17时30分。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1月24日09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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