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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川县勒乌镇人民政府金川县勒乌镇二甲村线雕沟河堤堡坎灾后恢复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1-16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GQ-2024-2号 项目名称###县勒乌镇二甲村线雕沟河堤堡坎灾后恢复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申请人需提供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单位负责人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函;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1)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8.四川省外的企业应具备有效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如涉及)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投标。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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