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安庆港中心港区皖河新港一期工程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庆市安汇港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交一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中交一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安庆港中心港区皖河新港一期工程项目(项目名称)投标,并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安庆港中心港区皖河新港一期工程施工位于安庆市漳湖镇漳湖闸下游。码头采用连片引桥式布置形式,布置4个10000吨级多用途泊位,总长度571米,平台宽为30米,采用高桩梁板结构,设置41吨集装箱装卸桥、45吨多用途门座起重机及25吨门座起重机。后方陆域占地约23.78万平,布置集装箱重箱堆场、空箱堆场、件杂货堆场、件杂货仓库、拆装箱库、海事边检海关查验场地、综合办公楼、候工楼等生产辅助建筑物。合同额6.98亿元,合同工期:365日历天,陆域部分视征迁进度自交地之日起一年内完成。 2.2本次招标内容,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工程项目要求。计划交货期为1个月,详细数量与具体交货地点、供货期等信息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注:1、一、以上数量均为预计数量,具体数量以实际使用量为准,招标人不承担因数量变动给投标人带来的任何损失,具体进货时间根据工程实际进度需求而定,投标人应予理解并接受。
2、具体供货地点在合同谈判时明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要求。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贸易商,具有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能力要求:参与投标的生产商或贸易商具备长期连续供货能力,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状况。履约信用要求: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发票开具要求:本次招标物资发票开具方式为一票制,投标人应具备开具可抵扣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单价含运费)。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1 月 17 日 9 时至 2024 年 01 月 22 日 9时(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项目安庆港中心港区皖河新港一期工程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庆市安汇港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交一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中交一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安庆港中心港区皖河新港一期工程项目(项目名称)投标,并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安庆港中心港区皖河新港一期工程施工位于安庆市漳湖镇漳湖闸下游。码头采用连片引桥式布置形式,布置4个10000吨级多用途泊位,总长度571米,平台宽为30米,采用高桩梁板结构,设置41吨集装箱装卸桥、45吨多用途门座起重机及25吨门座起重机。后方陆域占地约23.78万平,布置集装箱重箱堆场、空箱堆场、件杂货堆场、件杂货仓库、拆装箱库、海事边检海关查验场地、综合办公楼、候工楼等生产辅助建筑物。合同额6.98亿元,合同工期:365日历天,陆域部分视征迁进度自交地之日起一年内完成。 2.2本次招标内容,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工程项目要求。计划交货期为1个月,详细数量与具体交货地点、供货期等信息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 物资 名称 | 规格型号 | 材质及规范标准 | 计量单位 | 需求数量 | 交货时间 | 收货地点 |
| 铸铁系船柱 | 750KN,详见图纸,系船柱壳体底层涂40 um富锌漆,面层涂280 m聚氨脂漆 | 按国家及行业标准执行 | 个 | 91 | 2023.02 | 安庆市大观区安庆港项目部 |
| 铸钢系船柱 | 650KN,详见图纸,系船柱壳体底层涂40 um富锌漆,面层涂280 m聚氨脂漆 | 按国家及行业标准执行 | 个 | 31 | 2023.02 | 安庆市大观区安庆港项目部 |
2、具体供货地点在合同谈判时明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要求。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贸易商,具有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能力要求:参与投标的生产商或贸易商具备长期连续供货能力,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状况。履约信用要求: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发票开具要求:本次招标物资发票开具方式为一票制,投标人应具备开具可抵扣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单价含运费)。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1 月 17 日 9 时至 2024 年 01 月 22 日 9时(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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