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SW20240117
项目名称:泗阳县2024年社保资金存储银行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泗阳县财政局拟定期存储社保资金人民币14.5亿元(其中“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9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5亿元、失业保险基金0.5亿元)。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人,按本项目评标办法要求对13家银行分别存储1.9亿元、1.7亿元、1.6亿元、1.5亿元、1.4亿元、1.3亿元、1.2亿元、1.1亿元、1亿元、0.7亿元、0.6亿元、0.3亿元、0.2亿元。具体分包划分及相应内容如下:
分包1:定期存储社保资金人民币1.9亿元,定期存储期限为6个月;
分包2:定期存储社保资金人民币1.7亿元,定期存储期限为6个月;
分包3:定期存储社保资金人民币1.6亿元,定期存储期限为6个月;
分包4:定期存储社保资金人民币1.5亿元,定期存储期限为6个月;
分包5:定期存储社保资金人民币1.4亿元,定期存储期限为6个月;
分包6:定期存储社保资金人民币1.3亿元,定期存储期限为6个月;
分包7:定期存储社保资金人民币1.2亿元,定期存储期限为6个月;
分包8:定期存储社保资金人民币1.1亿元,定期存储期限为6个月;
分包9:定期存储社保资金人民币1亿元,定期存储期限为6个月;
分包10:定期存储社保资金人民币0.7亿元,定期存储期限为6个月;
分包11:定期存储社保资金人民币0.6亿元,定期存储期限为6个月;
分包12:定期存储社保资金人民币0.3亿元,定期存储期限为6个月;
分包13:定期存储社保资金人民币0.2亿元,定期存储期限为6个月;
本项目按照投标人的评分结果,依序确定13名中标人,即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分包1的中标人、得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分包2的中标人,得分排名第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的投标人分别为分包3、分包4、分包5、分包6、分包7、分包8、分包9、分包10、分包11、分包12、分包13的中标人。其中第1、2、5包中标资金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合计5亿元;第3、4、6、7、8、9、10、11包中标资金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合计9亿元; 第12、13包中标资金为失业保险基金,合计0.5亿元。
合同履行期限: 6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采购的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金融业(货币金融服务)。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规定情形的,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扣除比例详见“投标人须知”-“评标程序“条款),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财库专户管理办法》财库【2013】46号第三章第十四条规定投标人须是在同城设立法人机构或在同城设立分支机构(须提供租赁合同或房屋产权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的银行(各银行只允许行内一家机构参与投标),同时须满足以下条件:(1)投标人须具有《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2)符合财政账户管理要求的银行。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8日 至 2024年01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2月0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项目编号:JSSW20240117
项目名称:泗阳县2024年社保资金存储银行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泗阳县财政局拟定期存储社保资金人民币14.5亿元(其中“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9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5亿元、失业保险基金0.5亿元)。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人,按本项目评标办法要求对13家银行分别存储1.9亿元、1.7亿元、1.6亿元、1.5亿元、1.4亿元、1.3亿元、1.2亿元、1.1亿元、1亿元、0.7亿元、0.6亿元、0.3亿元、0.2亿元。具体分包划分及相应内容如下:
分包1:定期存储社保资金人民币1.9亿元,定期存储期限为6个月;
分包2:定期存储社保资金人民币1.7亿元,定期存储期限为6个月;
分包3:定期存储社保资金人民币1.6亿元,定期存储期限为6个月;
分包4:定期存储社保资金人民币1.5亿元,定期存储期限为6个月;
分包5:定期存储社保资金人民币1.4亿元,定期存储期限为6个月;
分包6:定期存储社保资金人民币1.3亿元,定期存储期限为6个月;
分包7:定期存储社保资金人民币1.2亿元,定期存储期限为6个月;
分包8:定期存储社保资金人民币1.1亿元,定期存储期限为6个月;
分包9:定期存储社保资金人民币1亿元,定期存储期限为6个月;
分包10:定期存储社保资金人民币0.7亿元,定期存储期限为6个月;
分包11:定期存储社保资金人民币0.6亿元,定期存储期限为6个月;
分包12:定期存储社保资金人民币0.3亿元,定期存储期限为6个月;
分包13:定期存储社保资金人民币0.2亿元,定期存储期限为6个月;
本项目按照投标人的评分结果,依序确定13名中标人,即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分包1的中标人、得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分包2的中标人,得分排名第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的投标人分别为分包3、分包4、分包5、分包6、分包7、分包8、分包9、分包10、分包11、分包12、分包13的中标人。其中第1、2、5包中标资金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合计5亿元;第3、4、6、7、8、9、10、11包中标资金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合计9亿元; 第12、13包中标资金为失业保险基金,合计0.5亿元。
合同履行期限: 6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采购的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金融业(货币金融服务)。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规定情形的,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扣除比例详见“投标人须知”-“评标程序“条款),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财库专户管理办法》财库【2013】46号第三章第十四条规定投标人须是在同城设立法人机构或在同城设立分支机构(须提供租赁合同或房屋产权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的银行(各银行只允许行内一家机构参与投标),同时须满足以下条件:(1)投标人须具有《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2)符合财政账户管理要求的银行。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8日 至 2024年01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2月0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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