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省银丰塑料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节水微灌器材及薄膜循环再利用项目;
2.2项目概况:利用自有废旧塑料回收体系及现有标准化厂房,采用余热低温造粒工艺,建设节水微灌器材生产线、吹膜生产线,年回收废旧大棚膜、地膜、包装膜及其他废旧塑料3.25万吨。项目建成后,新增可再生资源加工利用能力3.25万吨/年,相当于减排二氧化碳 0.23万吨/年。
2.3项目地点:淮阳区境内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5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图纸包含的所有内容;
2.6供货期:3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标准,满足招标人需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按已有年份提供,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4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自行承诺,格式自拟);②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或直接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点击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企业和法定代表人,并提供查询结果,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查询结果显示查询日期,须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相关信息)。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18日至2024年1月24日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资料。
2.1项目名称:河南省银丰塑料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节水微灌器材及薄膜循环再利用项目;
2.2项目概况:利用自有废旧塑料回收体系及现有标准化厂房,采用余热低温造粒工艺,建设节水微灌器材生产线、吹膜生产线,年回收废旧大棚膜、地膜、包装膜及其他废旧塑料3.25万吨。项目建成后,新增可再生资源加工利用能力3.25万吨/年,相当于减排二氧化碳 0.23万吨/年。
2.3项目地点:淮阳区境内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5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图纸包含的所有内容;
2.6供货期:3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标准,满足招标人需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按已有年份提供,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4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自行承诺,格式自拟);②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或直接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点击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企业和法定代表人,并提供查询结果,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查询结果显示查询日期,须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相关信息)。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18日至2024年1月24日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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