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原油罐区、炼油罐区、化工罐区立式常压储罐钢板框架采购招标人为北方华锦联合石化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自有资金30.0%,其他资金(银行贷款)7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原油罐区、炼油罐区、化工罐区立式常压储罐钢板框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财务要求:不要求资质,(3)业绩要求:标段1: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制造商)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7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吨数”(框架合同订单吨数之和或单个合同吨数)Q490RW(12MnNiVR)钢板供货1500吨(含)以上的销售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的扫描件(含盖章页体现双方盖章、签订日期页、供货内容页、供货数量页,如框架合同不含具体数量,则须提供框架主合同及同一框架合同项下的订单扫描件,以上扫描件内容必须清晰可辨),上述合同均须提供包含业绩合同项下所有发票的开票信息,要求发票信息应满足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验证要求,包含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具金额(不含税)、核验码(如有)。发票信息查询结果将作为招标人核验业绩真伪的依据,对于单价合同,“单项合同吨数”以发票吨数之和为准;对于总价合同,“单项合同吨数”以“业绩合同扫描件中的合同吨数”和“发票吨数之和”中较小的吨数为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文件将不被视为有效业绩。标段2: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制造商)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7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吨数”(框架合同订单吨数之和或单个合同吨数)Q235B或Q345R钢板供货10000吨(含)以上的销售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的扫描件(含盖章页体现双方盖章、签订日期页、供货内容页、供货数量页,如框架合同不含具体数量,则须提供框架主合同及同一框架合同项下的订单扫描件,以上扫描件内容必须清晰可辨),上述合同均需提供包含业绩合同项下所有发票的开票信息,要求发票信息应满足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验证要求,包含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具金额(不含税)、核验码(如有)。发票信息查询结果将作为招标人核验业绩真伪的依据,对于单价合同,“单项合同吨数”以发票吨数之和为准;对于总价合同,“单项合同吨数”以“业绩合同扫描件中的合同吨数”和“发票吨数之和”中较小的吨数为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文件将不被视为有效业绩。(4)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列入“信用中国”的其他失信行为,且在公示期内。以评审当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为准。(5)其他要求:a.两年内(至本次投标截止时间)在北方华锦联合石化有限公司采购过程中不存在被评标委员会(评审小组)认定或视为弄虚作假、围标串标导致否决投标(报价)的情形(提供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书1,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盖章)。b.投标人须承诺在招标全过程中,投标人无条件配合招标人对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实地考察。一旦发生投标人拒绝配合,或发现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则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自动取消,并承担相应责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书1,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盖章)。c.投标人经营状态良好,能为本项目提供足够流动资金,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书2,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盖章)。d.投标人无违法、违约和不良诉讼,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提供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书2,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盖章)。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本次招标接受经销商与制造商组成联合体投标;(2)联合体牵头人可以是联合体的任意一方;(3)联合体成员中须有一方为制造商且只能有一个制造商;(4)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备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并均应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他要求;(5)联合体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等事宜由牵头人办理。
3.3本次招标: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1月16日23时59分00秒至2024年01月22日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原油罐区、炼油罐区、化工罐区立式常压储罐钢板框架采购招标人为北方华锦联合石化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自有资金30.0%,其他资金(银行贷款)7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原油罐区、炼油罐区、化工罐区立式常压储罐钢板框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标段(包)编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技术规格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元) |
备注 |
|
C1100000096013213001001 |
原油罐区调质高强度钢板 |
14334 |
吨 |
见招标文件 |
以订单为准(最长不超过60天) |
地点车板交货">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所在地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
800.00 |
本项目为框架协议采购,数量以实际订单为准,招标文件中数量仅做评标报价计算使用。框架合同生效12个月或项目结束止,以后到为准。 |
|
C1100000096013213001002 |
罐区碳钢、低合金钢钢板 |
51788 |
吨 |
见招标文件 |
以订单为准(最长不超过30天) |
地点车板交货">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所在地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
800.00 |
本项目为框架协议采购,数量以实际订单为准,招标文件中数量仅做评标报价计算使用。框架合同生效12个月或项目结束止,以后到为准。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财务要求:不要求资质,(3)业绩要求:标段1: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制造商)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7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吨数”(框架合同订单吨数之和或单个合同吨数)Q490RW(12MnNiVR)钢板供货1500吨(含)以上的销售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的扫描件(含盖章页体现双方盖章、签订日期页、供货内容页、供货数量页,如框架合同不含具体数量,则须提供框架主合同及同一框架合同项下的订单扫描件,以上扫描件内容必须清晰可辨),上述合同均须提供包含业绩合同项下所有发票的开票信息,要求发票信息应满足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验证要求,包含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具金额(不含税)、核验码(如有)。发票信息查询结果将作为招标人核验业绩真伪的依据,对于单价合同,“单项合同吨数”以发票吨数之和为准;对于总价合同,“单项合同吨数”以“业绩合同扫描件中的合同吨数”和“发票吨数之和”中较小的吨数为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文件将不被视为有效业绩。标段2: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制造商)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7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吨数”(框架合同订单吨数之和或单个合同吨数)Q235B或Q345R钢板供货10000吨(含)以上的销售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的扫描件(含盖章页体现双方盖章、签订日期页、供货内容页、供货数量页,如框架合同不含具体数量,则须提供框架主合同及同一框架合同项下的订单扫描件,以上扫描件内容必须清晰可辨),上述合同均需提供包含业绩合同项下所有发票的开票信息,要求发票信息应满足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验证要求,包含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具金额(不含税)、核验码(如有)。发票信息查询结果将作为招标人核验业绩真伪的依据,对于单价合同,“单项合同吨数”以发票吨数之和为准;对于总价合同,“单项合同吨数”以“业绩合同扫描件中的合同吨数”和“发票吨数之和”中较小的吨数为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文件将不被视为有效业绩。(4)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列入“信用中国”的其他失信行为,且在公示期内。以评审当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为准。(5)其他要求:a.两年内(至本次投标截止时间)在北方华锦联合石化有限公司采购过程中不存在被评标委员会(评审小组)认定或视为弄虚作假、围标串标导致否决投标(报价)的情形(提供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书1,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盖章)。b.投标人须承诺在招标全过程中,投标人无条件配合招标人对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实地考察。一旦发生投标人拒绝配合,或发现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则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自动取消,并承担相应责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书1,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盖章)。c.投标人经营状态良好,能为本项目提供足够流动资金,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书2,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盖章)。d.投标人无违法、违约和不良诉讼,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提供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书2,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盖章)。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本次招标接受经销商与制造商组成联合体投标;(2)联合体牵头人可以是联合体的任意一方;(3)联合体成员中须有一方为制造商且只能有一个制造商;(4)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备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并均应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他要求;(5)联合体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等事宜由牵头人办理。
3.3本次招标: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1月16日23时59分00秒至2024年01月22日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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