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资质文件”;修改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资质文件”。2、“三、评标方法和标准”中“初审表”中10《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资质文件合法有效,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修改为10《食品经营许可证》资质文件合法有效,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复印..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