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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安县鳌溪镇石田村至招携镇汗上村公路升级改造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17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HX-FZL********
项目名称###县鳌溪镇石田村至招携镇###路升级改造工程(第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00 元
最高限价:********.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抚乐购2023F********
###县鳌溪镇石田村至招携镇###路升级改造工程
1

********.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人在中标签订合同后 30 天内安装并调试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①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具备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章】②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③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提供 “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单位需自行出具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投标时供应商****公司信用证明(信用中国、中****网)(截图打印加盖投标人公章)。(详见附件格式)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投标供应商为小、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企业声明函》加盖公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说明:供应商在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查阶段提供了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后,可不再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3.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料;(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第16条)注:1、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按以上要求扫描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作为资格审查,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无效投标。2、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上传至电子版投标文件中,投标人上传的材料必须为清晰件,如因清晰度影响评审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未上传将视为无效投标。3、本项目观摩要求详见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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