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安庆港中心港区石门湖一期工程级配碎石、6%水泥稳定碎石施工劳务合作招标
2.服务期:60日历天(根据采购人通知实际进场开工日期为准)。
3.比选限价:446.58万元
4.评标办法:最低投标价法
二、参选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以及施工劳务企业备案证明材料或施工劳务资质证书。
3.参选人业绩:自 2018 年1月1日(含)至投标截止之日(不含当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参选人具有单个合同金额 200 万元及以上的级配碎石或水泥稳定碎石路面工程施工业绩。
注:参选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1)合同协议书;
(2)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章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发包人出具的合同履约完成的证明材料;
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有效反映业绩的技术指标,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能够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部分。
业绩的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有多个日期的,则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签署的最后日期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比选文件获取:
1.潜在参选人于2024年1月16日至2024年1月22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请登录)获取比选文件。
1.项目名称:安庆港中心港区石门湖一期工程级配碎石、6%水泥稳定碎石施工劳务合作招标
2.服务期:60日历天(根据采购人通知实际进场开工日期为准)。
3.比选限价:446.58万元
4.评标办法:最低投标价法
二、参选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以及施工劳务企业备案证明材料或施工劳务资质证书。
3.参选人业绩:自 2018 年1月1日(含)至投标截止之日(不含当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参选人具有单个合同金额 200 万元及以上的级配碎石或水泥稳定碎石路面工程施工业绩。
注:参选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1)合同协议书;
(2)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章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发包人出具的合同履约完成的证明材料;
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有效反映业绩的技术指标,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能够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部分。
业绩的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有多个日期的,则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签署的最后日期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比选文件获取:
1.潜在参选人于2024年1月16日至2024年1月22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请登录)获取比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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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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