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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事务中心市道桥中心快速路二分中心2024年食堂配餐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1-15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QZB-2024-01-04 项目名称:市道桥中心快速路二分中心2024年食堂配餐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2.0万元 最高限价:62.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62 62 餐饮服务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和使用信用记录及做好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6)27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人、代理机构在项目评审过程中对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包括“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2)查询的截止时点为开标时间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5、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取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可向本市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政采贷”融资支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6日到 2024年01月22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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