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内容及概况:本工程涵盖的建筑工程、装饰工程、电气设备工程(含给排水、通风采暖、综合布线、消防、人防、市政电力、高低压变配电系统、电梯、景观照明监控系统等)、室外附属工程(含室外综合管网、景观绿化、道路、水土保持等)全部设计范围内工程的监理服务工作,监理费报价计费额暂按1600万元,计费率按国家及地方现行标准并进行优惠;
1.2.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1.3.采购预算:50.41万元人民币(不含税)(最终监理费为经审计的监理工作计费额乘以优惠后的计费率);
1.4.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详见报价一览表);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企业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
2.2.财务要求:能够开具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
2.3.资质要求: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有效资质: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4.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的同类项目(土建监理)业绩20万元及以上至少一个(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协议以采购订单签订日期为准)。注:(1)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含封面、合同标的、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签订日期);
(2)如为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含封面、合同标的、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签订日期)+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框架合同金额以框架合同下合同结算的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的累计金额为准,原件备查 。
2.5.项目总监要求:拟选派项目总监须具备住建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执业单位为应答人)且住建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相关证书扫描件、在应答单位的劳动合同、2023年7月至应答截止日连续3个月社保(当地社保局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3.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应答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近三年内与采购人无不良合作记录及违约行为,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
4.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申请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申请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7)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被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列入黑名单;
(16)存在与中国联通有劳动关系的员工持股、任职(兼职)情况;
(17)不同供应商的IP/MAC地址相同的情形
(18)被列入中国联通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
(19)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应答。
4.2比选文件获取
4.2.1获取时间:从2024年01月16日18时00分到2024年01月23日18时00分 。
1.1.项目内容及概况:本工程涵盖的建筑工程、装饰工程、电气设备工程(含给排水、通风采暖、综合布线、消防、人防、市政电力、高低压变配电系统、电梯、景观照明监控系统等)、室外附属工程(含室外综合管网、景观绿化、道路、水土保持等)全部设计范围内工程的监理服务工作,监理费报价计费额暂按1600万元,计费率按国家及地方现行标准并进行优惠;
1.2.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1.3.采购预算:50.41万元人民币(不含税)(最终监理费为经审计的监理工作计费额乘以优惠后的计费率);
1.4.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详见报价一览表);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企业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
2.2.财务要求:能够开具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
2.3.资质要求: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有效资质: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4.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的同类项目(土建监理)业绩20万元及以上至少一个(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协议以采购订单签订日期为准)。注:(1)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含封面、合同标的、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签订日期);
(2)如为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含封面、合同标的、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签订日期)+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框架合同金额以框架合同下合同结算的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的累计金额为准,原件备查 。
2.5.项目总监要求:拟选派项目总监须具备住建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执业单位为应答人)且住建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相关证书扫描件、在应答单位的劳动合同、2023年7月至应答截止日连续3个月社保(当地社保局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3.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应答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近三年内与采购人无不良合作记录及违约行为,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
4.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申请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申请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7)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被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列入黑名单;
(16)存在与中国联通有劳动关系的员工持股、任职(兼职)情况;
(17)不同供应商的IP/MAC地址相同的情形
(18)被列入中国联通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
(19)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应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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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获取时间:从2024年01月16日18时00分到2024年01月23日18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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