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名称:常州高铁新城新型城镇化示范区建设项目
二、工程概况:
1、批文号:常新行审政投【2020】157号
2、总投资额:450081万元
3、工程地点:常州市新北区
4、建设内容: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程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管理服务。
5、服务期限:监理单位的服务时间为招标人发出要求开始的日期开始,工程完工及资料移交完毕缺陷责任期满后结束,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三、标段划分: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本工程只接受网上报名。
(2)投标保证金(投标保函或保单)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3)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要求(详见附件一)
五、资格后审需提供的资料:
5.1投标人必须将以下资料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未按要求录入或录入不全,资格审查按不通过处理
(1)常州市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书(详见附件二,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
(2)项目情况及拟投入项目监理部人员承诺书(详见附件三,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信用承诺书”(详见附件四)。
(4)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五,如投标人选择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代替投标保证金)。
注:① “投标人信用承诺书”和“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中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采用可靠的电子签名的“投标人信用承诺书”、“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的,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须为原件;采用手写签名的“投标人信用承诺书”、“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的,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须为扫描件。
②使用信用承诺代替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上传到投标文件中,且内容、印章完全,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不全,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按不通过处理。
5.2 投标人必须将以下资料的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证照)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录入“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并在投标文件中制作链接,资格审查资料须以投标文件链接的已录入“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的信息为准,且内容、印章完全,并在有效期内,按苏建招〔2015〕29 号文第二条(三)款执行;未入库或未作链接资料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01月16 日至投标截止日前。
二、工程概况:
1、批文号:常新行审政投【2020】157号
2、总投资额:450081万元
3、工程地点:常州市新北区
4、建设内容: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程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管理服务。
5、服务期限:监理单位的服务时间为招标人发出要求开始的日期开始,工程完工及资料移交完毕缺陷责任期满后结束,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三、标段划分:
| 标段 序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内容 | 建筑面积(㎡) | 投资额(万元) | 监理估算价(万元) | 申请人资质类别、等级 | 工程总监 资质等级 |
| 1 | 常州高铁新城新型城镇化示范区建设项目—新苑五路(创新一路-创新大道)工程监理 | 工程监理:本项目全部工程涉及的包括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管理及协调施工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 | / | 1200 | 27.92 | 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 | 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
3.2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要求:按苏建工[2007] 168 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其他报名条件:(1)本工程只接受网上报名。
(2)投标保证金(投标保函或保单)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3)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要求(详见附件一)
五、资格后审需提供的资料:
5.1投标人必须将以下资料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未按要求录入或录入不全,资格审查按不通过处理
(1)常州市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书(详见附件二,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
(2)项目情况及拟投入项目监理部人员承诺书(详见附件三,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信用承诺书”(详见附件四)。
(4)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五,如投标人选择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代替投标保证金)。
注:① “投标人信用承诺书”和“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中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采用可靠的电子签名的“投标人信用承诺书”、“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的,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须为原件;采用手写签名的“投标人信用承诺书”、“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的,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须为扫描件。
②使用信用承诺代替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上传到投标文件中,且内容、印章完全,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不全,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按不通过处理。
5.2 投标人必须将以下资料的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证照)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录入“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并在投标文件中制作链接,资格审查资料须以投标文件链接的已录入“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的信息为准,且内容、印章完全,并在有效期内,按苏建招〔2015〕29 号文第二条(三)款执行;未入库或未作链接资料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01月16 日至投标截止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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