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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丰县卫生应急与实验楼综合楼建设项目(实验室建设部分)(第二次)招标(采购)公告
日期:2024-01-16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ESXF-202312FJ-002001002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2826-2023-07315
3、项目名称:咸丰县卫生应急与实验楼综合楼建设项目(实验室建设部分)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727.654527(万元)
6、最高限价:727.654527(万元)
7、采购需求:
在实验综合楼4、5层建设中心实验室,在业务综合楼2层B-C轴交2-4轴建设临检实验室,设计实验室总建筑面积约1420平方米(具体建设内容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8、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9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为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满足建筑业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划型标准(划型标准依据是《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并提供真实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同时具备①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②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③《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 级及以上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内容包括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GC2 级或以上资质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 五 年完成过 1 项 合同金额不低于600万元,施工范围包括实验室台柜、实验室暖通空调系统的施工项目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主要管理人员等均具有相应岗位证书,安全员具有有效安全生产 C 类证书;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规定,本项目投标人到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1月17日至2024年01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开始时间:2024年01月22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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