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公告 | |||||||||||
| 一、招标条件 | |||||||||||
| 包头市昆河再生水枢纽泵站工程,项目代码2309-150271-04-01-727203已经由招投标监督管理相关部门备案。招标人为包头市再生水资源及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已经由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批复、核准、备案 ,批文名称、文号包发改审批字 (2023)126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资格后审的方式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包头市高新区 2.立项批文: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包头市昆河再生水枢纽泵站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包发改审批字 (2023)126号 3.工程规模:新建包头市昆河再生水枢纽泵站1座,设计规模为10万m3/d,设备安装规模5万m3/d;新建再生水管线4.56公里,其中管径DN1000再生水管道3.84公里,DN800再生水管道0.62公里,DN600再生水管道0.1千米。 4.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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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1.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主要负责人要求:①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建造师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②拟派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③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注:以上主要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不得多于3家。4.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 |||||||||||
| 四、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方式 | |||||||||||
| 1.投标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02月06日 09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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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 1.领取时间:2024年01月16日至2024年01月2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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