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SSZZ[TP]******** 项目名称###县高安镇坪水村风情园提升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保证金金额(元) 1-1 ###县高安镇坪水村风情园提升工程 1 ********.00 项 建筑业 否 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0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进口产品:不适用节能产品:不适用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绿色建材:按(财办库〔2023〕52号)规定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形式: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采购人提出的特定条件: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根据《关于贯彻执行的通知》——闽建办风景〔2018〕11号规定,其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园林绿化工###市园林绿化工程或园林景观工程施工或绿化施工等相关范围。注:营业执照中未能明确体现其经营范围的,应附上工商行政管理****网上公示的能证明其经营范围满足上述条件的相关证明资料)。********采购人提出的特定条件:人员要求(1)项目负责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园林绿化专业中级职称,需提供谈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供应商单位为其缴交的社保证明及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2)拟派出的施工现场其他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谈判时只需明确人员名单,无需提供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①岗位人员配备:园林绿化施工员1人,园林绿化安全员1人;②技术工人配备:中级以上园林绿化工1人、花卉工(花卉园艺师)1人。响应文件中确定的项目部成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对采购人提出的不合格的项目部工作人员,成交供应商必须及时更换,所更换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资质和业绩应不低于被更换人员。(注: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闽建办风貌函〔2020〕12 号文规定,可用“园林绿化专业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人员”替代园林绿化“四大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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