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名称:云南中医药大学知识产权代理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发明专利5500元/项;(2)实用新型专利2800元/项;(3)外观设计专利1000元/项;(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1200元/项
5.最高限价:(1)发明专利5500元/项;(2)实用新型专利2800元/项;(3)外观设计专利1000元/项。(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1200元/项
6.服务需求:对云南中医药大学作为申请人的专利进行专利申请前评估、为学校科研项目提供专利导航和专利挖掘服务、为学校已有技术类知识产权提供产业转化相关的数据分析服务,能提供知识产权申请及成果转化相关的培训服务。专利授权后,代理机构负责代缴所代理专利的年费等相关费用,费用由专利发明人跟代理机构结算。具体服务范围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7.服务期限:合同生效后3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1.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或注册,供应商为独立法人资格、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及“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查询栏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按网站要求链接到中国执行信息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1.2.2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指:提供2021年或2022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成立不满1年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提供自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企业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供应商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1.4.2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企业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供应商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或《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月16日至2024年1月23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售价:人民币400.00元/本,售后不退。
四、磋商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月29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发明专利5500元/项;(2)实用新型专利2800元/项;(3)外观设计专利1000元/项;(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1200元/项
5.最高限价:(1)发明专利5500元/项;(2)实用新型专利2800元/项;(3)外观设计专利1000元/项。(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1200元/项
6.服务需求:对云南中医药大学作为申请人的专利进行专利申请前评估、为学校科研项目提供专利导航和专利挖掘服务、为学校已有技术类知识产权提供产业转化相关的数据分析服务,能提供知识产权申请及成果转化相关的培训服务。专利授权后,代理机构负责代缴所代理专利的年费等相关费用,费用由专利发明人跟代理机构结算。具体服务范围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7.服务期限:合同生效后3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1.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或注册,供应商为独立法人资格、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及“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查询栏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按网站要求链接到中国执行信息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1.2.2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指:提供2021年或2022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成立不满1年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提供自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企业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供应商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1.4.2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企业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供应商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或《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月16日至2024年1月23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售价:人民币400.00元/本,售后不退。
四、磋商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月29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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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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