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AZC-2024010009-XY
项目名称:盱眙县征地(转用)报批-省政府审批类
预算金额:420万元(本项目分两个标段,每标段210万元)
最高限价:420万元(本项目分两个标段,每标段限价210万元,报价高于限价的,视为重大偏差,作废标处理。)
招标范围:盱眙县征地(转用)报批-省政府审批类,盱眙县需由省政府审批的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以及土地征收审批事项(不含苏政发〔2020〕40号文中,已委托设区市人民政府批准事项),本次共采购20项目,其中总面积200亩以下16个,200亩以上4个。分为2个标段,每标段10个项目(其中总面积200亩以下8个,200亩以上2个)。本项目供应商可以兼投不可兼中。(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本次共采购20项目(以项目拟征地公告在2025年12月31日前为准,若不足20个则已实际发生项目数为准),其中总面积200亩以下16个,200亩以上4个。合同以项目结束为期,每标段10个项目(其中总面积200亩以下8个,200亩以上2个),具体履约顺序按项目启动时间由1、2标段中标者交替履约。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①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①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②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③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9条。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备注:本次招标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人及招标代理将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可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月16日至2024年1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项目编号:HAZC-2024010009-XY
项目名称:盱眙县征地(转用)报批-省政府审批类
预算金额:420万元(本项目分两个标段,每标段210万元)
最高限价:420万元(本项目分两个标段,每标段限价210万元,报价高于限价的,视为重大偏差,作废标处理。)
招标范围:盱眙县征地(转用)报批-省政府审批类,盱眙县需由省政府审批的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以及土地征收审批事项(不含苏政发〔2020〕40号文中,已委托设区市人民政府批准事项),本次共采购20项目,其中总面积200亩以下16个,200亩以上4个。分为2个标段,每标段10个项目(其中总面积200亩以下8个,200亩以上2个)。本项目供应商可以兼投不可兼中。(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本次共采购20项目(以项目拟征地公告在2025年12月31日前为准,若不足20个则已实际发生项目数为准),其中总面积200亩以下16个,200亩以上4个。合同以项目结束为期,每标段10个项目(其中总面积200亩以下8个,200亩以上2个),具体履约顺序按项目启动时间由1、2标段中标者交替履约。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①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①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②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③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9条。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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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资质内容 |
提交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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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供应商可任选其中1项提供材料,2选1) |
(1) |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 |
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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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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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授权委托书 (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 |
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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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人身份证 |
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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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承诺书(格式参照示范格式三要求) |
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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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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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供应商需同时具备《土地规划机构评价推荐证书》乙级(含)及以上、测绘乙级(含)及以上、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一级资质证书、(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因政策原因导致的土地规划资质证书无法延期或换证的,原资质证书视同有效,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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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评委在资格审查时查询,一旦被查询存在上述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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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不接受联合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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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月16日至2024年1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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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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