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截止:2024-01-19 14:00:00
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北公司基础设施分公司
西北基础韩城热力管网项目管道安装工程专业分包
招标公告
一、招标概况
1.招标名称:【中建四局西北公司基础设施分公司韩城市清洁供暖-余热利用长输供热管网工程项目管道安装工程专业分包】
2.工程概况:【包括项目地址、建设规模、结构形式、工期等】。
项目地址:陕西省韩城市龙钢厂区至韩城市热力有限公司。
建筑规模:长输供热管网设计参数为2.5/1.6MPa,115℃/55℃高温热水,设计管径DN900,管网总长度约24.00km。一期工程建设龙钢厂区内高炉炼钢区域冲渣水余热回收装置、烧结区域烟气余热回收装置、烧结区域蒸汽余热换热装置、炼钢区域蒸汽换热装置及首站、控制及展示中心、龙钢首站至韩城市热力有限公司长输供热管网及管网开挖道路、绿化、原有地下管网等的破除、迁改、恢复等,需满足600万平方米的采暖面积需求且有一定的裕量。
结构类型:线性结构
3.标段划分:【本工程共五个标段,即韩城市清洁供暖-余热利用长输供热管网工程项目,G327路口~西原村南口管道安装工程、北侧铁路口~G108路口管道安装工程、滨河路管道安装工程、煤化公司3#门~李灵村口管道安装工程、西原村南口~热力公司管道安装工程专业分包】。
4.招标内容:【分包范围:根据招标方提供的工程施工图、有关设计文件、设计说明及施工过程中下发的设计变更、图纸会审记录、技术交底等规定内容进行韩城项目管道安装工程专业分包工程作业。工程范围不明确的,以招标方提供的承包范围内的图纸和相关书面通知为准。招标方有权根据投标方的履约情况和工程的实际情况,对投标方的承包范围和工作内容作出调整,投标方对此没有任何异议。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现场招标方指定范围内的管道安装工程等工作以及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安全文明施工等工作,完成上述工作需要的材料、人工、机械、劳动用品费用】。
5.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及地方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的评定标准,符合本工程设计图纸、施工说明、设计变更等技术文件的要求。如图纸、甲方指令和国家、当地政府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之间有差异或不一致,乙方应以质量要求较高者为施工依据,并符合本工程设计图纸、施工说明、设计变更等技术文件的要求。投标方必须严格按照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设计图纸及有关要求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实现质量目标。达不到质量标准的部分,投标方应按招标方要求及返修,直到满足质量要求。因招标方原因达不到质量标准由招标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因投标方原因达不到质量标准,投标方承担包括材料等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达不到质量标准,视为投标方不具备满足质量要求的技术和管理力,招标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投标方在接到通知后5天内撤离现场,对于不符合质量约定部分不予结算,并承担因此给招标方造成的损失。中标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分部分项工程一次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6.工期要求:【暂定开工日期:2024-01-20,竣工日期2023-03-31,总工期73日历天】。
7.安全文明要求:【韩城市安全文明工地,确保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不发生重伤及死亡事故,不发生因安全文明施工问题被政府或媒体曝光、不良行为公示等负面事件。投标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招标方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投标方现场施工需要的CI标语等由投标方提供,施工期间及时维护更新】。
8.付款条件:(1)在发包人按照甲方与发包人工程合同约定比例足额支付工程款的情况下,甲方按照甲方审定里的70%(原则上不得超过70%),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其中包含乙方委托甲方代发的农民工工资);
(2)若发包人未能按照甲方与发包人工程合同约定比例足额支付工程款的情况下,乙方接受甲方按以下公式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包含乙方委托甲方代发的农民工工资)=甲方审定量X(甲方已收款/甲方应收款)X70%(合同约定方进度款付款比例);
(3)分包工程完工验收达到合同要求后,投标人交齐合格资料一式肆套并办理完最终结算后2个月内,在投标人无拖欠工人工资的前提下,根据发包人支付招标人工程款的实际比例支付至分包工程结算总价的80%(包含投标人委托招标人代发的农民工工资)。计算公式为:付款金额(包含投标人委托招标人代发的农民工工资)=最终结算总价X(招标人已收款/招标人应收款)X80%(合国约定投标人进度款付款比例)-已付工程款。
(4)在工程整体工验收后6个月内按照如下方式支付至工程结算价款的97%(包含投标人委托招标人代发的农民工工资)。计算公式为:应付款金额(包含投标人委托招标人代发的农民工工资)=最终结算总价X(招标人已收款/招标人应收款)X97%(不超过按发包人预留保修金后付款比例)-已付工程款-应扣款(含应扣除违约金)。
剩余的竣工结算金额的3%为质量保证金,按照质量保证金的相应条款支付;
投标人向招标人申请支付工程款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支付条件:
①投标人应在每次报送进度结算之前,向招标人提供与进度结算等额的专用发票,如投标人逾期提供发票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或相应迟延支付工程款,不视为招标人违约。因投标人造成招标人税费损失由投标人全额承担。②投标人未拖欠工人工资。每次工程款支付前,投标人须确保按时足额支付工人工资。投标人盖章确认的花名册、考勤表及工资单、工资发放签字表(需加盖本人手印)作为每月工程量审核付款的前提条件,工人工资必须直接发放到本人。③发包人按照总承包合同约定向招标方足额支付了总承包工程款。④投标人申请支付工程款的付款期限已经届满;⑤如投标人不按招标人要求报送进度款请款申请资料,招标人将不予支付当月工程进度款,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特别说明:若业主未按时或未足额向招标方支付工程款,招标方有权按照实际情况调整支付工程款时间和比例,投标方须无条件接受。投标方配合招标方进行各类材料的送检、保证检测合格,同时随货交付供应商资质等资料,且乙供材料应及时进场,不因我方未及时支付工程款(我方支付工程款已收到业主工程款为前提)而影响履约,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9.拟选定中标单位数:【5】
二、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报名前需通过认证并进入中建四局西北公司系统合格分供方资源库,经招标人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与投标。
2.投标人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如投标单位提供虚假资料的,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
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北公司基础设施分公司
西北基础韩城热力管网项目管道安装工程专业分包
招标公告
一、招标概况
1.招标名称:【中建四局西北公司基础设施分公司韩城市清洁供暖-余热利用长输供热管网工程项目管道安装工程专业分包】
2.工程概况:【包括项目地址、建设规模、结构形式、工期等】。
项目地址:陕西省韩城市龙钢厂区至韩城市热力有限公司。
建筑规模:长输供热管网设计参数为2.5/1.6MPa,115℃/55℃高温热水,设计管径DN900,管网总长度约24.00km。一期工程建设龙钢厂区内高炉炼钢区域冲渣水余热回收装置、烧结区域烟气余热回收装置、烧结区域蒸汽余热换热装置、炼钢区域蒸汽换热装置及首站、控制及展示中心、龙钢首站至韩城市热力有限公司长输供热管网及管网开挖道路、绿化、原有地下管网等的破除、迁改、恢复等,需满足600万平方米的采暖面积需求且有一定的裕量。
结构类型:线性结构
3.标段划分:【本工程共五个标段,即韩城市清洁供暖-余热利用长输供热管网工程项目,G327路口~西原村南口管道安装工程、北侧铁路口~G108路口管道安装工程、滨河路管道安装工程、煤化公司3#门~李灵村口管道安装工程、西原村南口~热力公司管道安装工程专业分包】。
4.招标内容:【分包范围:根据招标方提供的工程施工图、有关设计文件、设计说明及施工过程中下发的设计变更、图纸会审记录、技术交底等规定内容进行韩城项目管道安装工程专业分包工程作业。工程范围不明确的,以招标方提供的承包范围内的图纸和相关书面通知为准。招标方有权根据投标方的履约情况和工程的实际情况,对投标方的承包范围和工作内容作出调整,投标方对此没有任何异议。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现场招标方指定范围内的管道安装工程等工作以及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安全文明施工等工作,完成上述工作需要的材料、人工、机械、劳动用品费用】。
5.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及地方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的评定标准,符合本工程设计图纸、施工说明、设计变更等技术文件的要求。如图纸、甲方指令和国家、当地政府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之间有差异或不一致,乙方应以质量要求较高者为施工依据,并符合本工程设计图纸、施工说明、设计变更等技术文件的要求。投标方必须严格按照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设计图纸及有关要求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实现质量目标。达不到质量标准的部分,投标方应按招标方要求及返修,直到满足质量要求。因招标方原因达不到质量标准由招标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因投标方原因达不到质量标准,投标方承担包括材料等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达不到质量标准,视为投标方不具备满足质量要求的技术和管理力,招标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投标方在接到通知后5天内撤离现场,对于不符合质量约定部分不予结算,并承担因此给招标方造成的损失。中标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分部分项工程一次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6.工期要求:【暂定开工日期:2024-01-20,竣工日期2023-03-31,总工期73日历天】。
7.安全文明要求:【韩城市安全文明工地,确保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不发生重伤及死亡事故,不发生因安全文明施工问题被政府或媒体曝光、不良行为公示等负面事件。投标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招标方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投标方现场施工需要的CI标语等由投标方提供,施工期间及时维护更新】。
8.付款条件:(1)在发包人按照甲方与发包人工程合同约定比例足额支付工程款的情况下,甲方按照甲方审定里的70%(原则上不得超过70%),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其中包含乙方委托甲方代发的农民工工资);
(2)若发包人未能按照甲方与发包人工程合同约定比例足额支付工程款的情况下,乙方接受甲方按以下公式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包含乙方委托甲方代发的农民工工资)=甲方审定量X(甲方已收款/甲方应收款)X70%(合同约定方进度款付款比例);
(3)分包工程完工验收达到合同要求后,投标人交齐合格资料一式肆套并办理完最终结算后2个月内,在投标人无拖欠工人工资的前提下,根据发包人支付招标人工程款的实际比例支付至分包工程结算总价的80%(包含投标人委托招标人代发的农民工工资)。计算公式为:付款金额(包含投标人委托招标人代发的农民工工资)=最终结算总价X(招标人已收款/招标人应收款)X80%(合国约定投标人进度款付款比例)-已付工程款。
(4)在工程整体工验收后6个月内按照如下方式支付至工程结算价款的97%(包含投标人委托招标人代发的农民工工资)。计算公式为:应付款金额(包含投标人委托招标人代发的农民工工资)=最终结算总价X(招标人已收款/招标人应收款)X97%(不超过按发包人预留保修金后付款比例)-已付工程款-应扣款(含应扣除违约金)。
剩余的竣工结算金额的3%为质量保证金,按照质量保证金的相应条款支付;
投标人向招标人申请支付工程款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支付条件:
①投标人应在每次报送进度结算之前,向招标人提供与进度结算等额的专用发票,如投标人逾期提供发票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或相应迟延支付工程款,不视为招标人违约。因投标人造成招标人税费损失由投标人全额承担。②投标人未拖欠工人工资。每次工程款支付前,投标人须确保按时足额支付工人工资。投标人盖章确认的花名册、考勤表及工资单、工资发放签字表(需加盖本人手印)作为每月工程量审核付款的前提条件,工人工资必须直接发放到本人。③发包人按照总承包合同约定向招标方足额支付了总承包工程款。④投标人申请支付工程款的付款期限已经届满;⑤如投标人不按招标人要求报送进度款请款申请资料,招标人将不予支付当月工程进度款,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特别说明:若业主未按时或未足额向招标方支付工程款,招标方有权按照实际情况调整支付工程款时间和比例,投标方须无条件接受。投标方配合招标方进行各类材料的送检、保证检测合格,同时随货交付供应商资质等资料,且乙供材料应及时进场,不因我方未及时支付工程款(我方支付工程款已收到业主工程款为前提)而影响履约,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9.拟选定中标单位数:【5】
二、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报名前需通过认证并进入中建四局西北公司系统合格分供方资源库,经招标人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与投标。
2.投标人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如投标单位提供虚假资料的,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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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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