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宜丰县粮食购销公司高标准粮仓建设项目清水桥粮管所设备采购智慧化粮库建设(一套)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45个工作日内,并经甲方验收合格。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各投标单位应按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合格的资格证明文件并进行整理,开标时装袋后统一交于招标方进行资格审查。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或者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6日 至 2024年01月23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6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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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名称 |
数量 |
预算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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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丰县粮食购销公司高标准粮仓建设项目清水桥粮管所设备采购智慧化粮库建设(一套) |
1批 |
¥200000.00 元 |
采购需求及详细技术要求见谈判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45个工作日内,并经甲方验收合格。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各投标单位应按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合格的资格证明文件并进行整理,开标时装袋后统一交于招标方进行资格审查。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或者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6日 至 2024年01月23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6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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