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城中村改造石洼安置房建设项目开闭所、门卫室及供配电工程
二、项目采购编号:FYTC2023-11
三、预算来源及金额:自筹资金;2070072.04元;
四、项目基本情况
4.1、项目概况:宝丰县石洼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主要内容有开闭所一座、门卫室2座及供配电工程。
4.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内容为准)。
4.3、质量要求:合格。
4.4、工期:60日历天。
4.5、标段划分:共划分2个标段;
第一标段:城中村改造石洼安置房建设项目开闭所及供配电工程
第二标段:城中村改造石洼安置房建设项目门卫室工程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供应商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肆级及以上等级(含肆级),且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需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
4、供应商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有效的职称证书。
5、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提供为其缴纳的2023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新聘用的人员从聘用之日算起)
6、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格式中填写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7、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格式中填写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8、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格式中填写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9、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格式中填写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10、投标人未被列入“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 ”、“信 用中国 ”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的“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执行财库【2016】125 号文),若有不良记录,其投标无效;(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1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注:1.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标段: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供应商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供应商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有效的职称证书。
5、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提供为其缴纳的2023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新聘用的人员从聘用之日算起)
6、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格式中填写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7、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格式中填写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8、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格式中填写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9、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格式中填写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10、投标人未被列入“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 ”、“信 用中国 ”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的“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执行财库【2016】125 号文),若有不良记录,其投标无效;(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1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注:1.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磋商文件:
6.1、时间:2024年 1月16日 0点0分至2024年1月22 日 23点59分。
七.磋商截止时间: 7.1、时间:2024年1月30 日9 时30分。
二、项目采购编号:FYTC2023-11
三、预算来源及金额:自筹资金;2070072.04元;
四、项目基本情况
4.1、项目概况:宝丰县石洼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主要内容有开闭所一座、门卫室2座及供配电工程。
4.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内容为准)。
4.3、质量要求:合格。
4.4、工期:60日历天。
4.5、标段划分:共划分2个标段;
第一标段:城中村改造石洼安置房建设项目开闭所及供配电工程
第二标段:城中村改造石洼安置房建设项目门卫室工程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供应商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肆级及以上等级(含肆级),且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需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
4、供应商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有效的职称证书。
5、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提供为其缴纳的2023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新聘用的人员从聘用之日算起)
6、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格式中填写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7、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格式中填写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8、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格式中填写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9、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格式中填写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10、投标人未被列入“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 ”、“信 用中国 ”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的“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执行财库【2016】125 号文),若有不良记录,其投标无效;(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1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注:1.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标段: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供应商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供应商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有效的职称证书。
5、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提供为其缴纳的2023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新聘用的人员从聘用之日算起)
6、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格式中填写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7、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格式中填写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8、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格式中填写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9、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格式中填写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10、投标人未被列入“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 ”、“信 用中国 ”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的“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执行财库【2016】125 号文),若有不良记录,其投标无效;(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1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注:1.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磋商文件:
6.1、时间:2024年 1月16日 0点0分至2024年1月22 日 23点59分。
七.磋商截止时间: 7.1、时间:2024年1月30 日9 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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