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兴田物资贸易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水泥采购项目招标人为福建兴田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委托(请登录),项目资金来自自筹,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拟对福建兴田物资贸易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水泥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福建兴田物资贸易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水泥采购项目;
2.2. 招标主要货物:42.5散装水泥;
2.3. 招标采购主要货物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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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货物名称 |
使用场所/地 |
采购量 |
2023年11月周边五县区信息价平均值(大田、永安、尤溪、三元、沙县) |
招标控制总价 |
主要技术参数 |
供货期 |
投标单价下浮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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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42.5散装水泥 |
兴田搅拌站 |
2.5万吨 |
358.08元/吨 |
895.2万元/年 |
28天强度≥49.3MPa |
二个年度,预计自2024年3月至2026年3月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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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①本项目水泥信息价来源为《三明工程造价》发布的“大田、永安、尤溪、三元、沙县周边五县区建设工程水泥含税综合价的平均值”(以下均简称为“信息价”)。 2023年11月“大田、永安、尤溪、三元、沙县周边五县区建设工程水泥含税综合价的平均值”仅作为本次采购评标的依据,不作为合同结算的依据。 ②信息价已包含:材料原价、运费、装卸费、运输损耗、13%增值税等费用。 ③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即单价下浮率固定)。除不可抗力外,中标单价下浮率均不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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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供货期:二个年度。预计从2024年3月-2026年3月(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5.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交付期:在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分期分批将货物运达指定地点;
2.7.交货方式:招标人指定现场交货;
2.8.交货地点:散装水为泥交货地点福建兴田混凝土有限公司料仓,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投标货物的生产或销售;
3.2.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投标货物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当前适用税率13%);
3.3.投标人若非大田县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应承诺中标后在大田县设立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并由分支机构开具投标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
3.4.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其拟供应的水泥需获得制造商的唯一有效授权。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水泥,仅能委托一个代理经销商参加投标;投标人其水泥供货地点须与授权制造商水泥生产制造地点一致;
3.5.投标货物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6.投标货物制造商须提供2021年至2023年有资质(通过CMA认证)的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货物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3.7.投标货物制造商水泥日产熟料须在4500吨及以上(日产4500吨水泥熟料折合年产200万吨水泥);
3.8.投标货物制造商须提供最新一个年度(2022年)的财务状况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9.在招标人需要时,投标人应有能力免费提供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散装水泥罐;
3.10.投标人没有进入失信人名单。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前分别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3.11.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在其他项目货物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最近两年内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1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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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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