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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食品科技园1、5号楼空调维保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日期:2024-01-16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XCGDLC-20240101号
项目名称:扬州食品科技园1、5号楼空调维保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6.6万元
最高限价:66.6万元
采购需求: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磋商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3年10月-2023年12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2023年10月-2023年12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 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注: 1、供应商如有相关政策支持,延期缴纳或暂不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税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磋商被拒绝且不允许在磋商开始后补正。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响应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注: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2011]300号)中第(十六)条: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月16日至 2024年1月23日每天9:00至11:30, 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元报名时缴纳,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月30日9点 30 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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