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维简-大孤山分公司露天采坑生态修复工程低压柜等设备公开招标采购(AGGYJTHGZHD240116102017)招标人为鞍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大孤山分公司设备室,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2023年-维简-大孤山分公司露天采坑生态修复工程低压柜等设备公开招标采购
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询比采购
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生产型营业执照
(2)生产型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具近三年同类产品供货业绩,以合同及对应增值税发票为准(提供资料必须无遮挡,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有效)。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需上传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能少于1年。
能力要求:具有满足本项目的生产能力。
其他要求:1.企业类型:生产型企业。
2.核算形式:要求独立法人企业或依法设立其他组织。
3.纳税要求: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税率13%。
4.企业规模: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需上传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能少于1年。
5.ISO质量管理认证要求:需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有效期内质量认证证书。
6.业绩要求:具近三年同类产品供货业绩,以合同及对应增值税发票为准(提供资料必须无遮挡,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有效)。
7.联合体投标要求: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8.生产能力要求:具有满足本项目的生产能力。
9.供应商准入:资格后审。在评标后,对新入围的潜在中标供应商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后确定中标供应商。
10.其它要求:
(1)投标企业需出具售后服务承诺函并加盖原厂印章。
(2)投标产品应满足现场使用要求,即必须满足招标产品的性能、尺寸等要求。
(3)签订合同前,中标供应商要及时到现场勘察,确保生产制造的电机设备满足现场需求并与使用单位签订技术协议。
本次招标提供的资质资料需是原件扫描件或照片(复印件无效)。齐选厂将对投标方提交的资质证明文件进行核实,如供方提供虚假证明资料,按有关规定处理。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1月16日14时00分至2024年01月2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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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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