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H97D壳体新增卧式数控车床3台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智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H97D壳体新增卧式数控车床3台(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H97D壳体新增卧式数控车床3台
2.2数 量: 3台
2.3交货地点:中国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蔡甸区硃山湖大道北IPS 5号园区。
*2.4交货期:3台车床在2024年5月12日交付至招标方工厂。
2.5货款结算办法:货款及运输费用等由买方(智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卖方(中标方)直接结算,具体结算办法为:
1)合同签订后,买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30%预付款;
2)预验收在卖方工厂完成后,买方在收到该设备的预验收报告后,买方支付合同总价
款的 30%;
3)安装并最终验收完成,买方在收到就该设备的终验收报告后 30 天内,买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0%;
4)质保期满,买方确认项目无问题后 30 日内向卖方支付 10%余款;
5)本项目需开具全额 13%增值税专用发票;
6)以上每笔付款均按 50%电汇:50%银行承兑比例支付(6 个月)。
2.6招标范围:投标方将负责按招标方要求,提供设备主机及相关辅助设施的设计、制造、包装、运输、保险以及在招标方工厂的安装调试、培训、验收、投产后的技术援助、售后服务等工作,达到招标方的全部要求。
2.7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如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中标后在中国设立售后服务机构。
3.2.2财务要求:(1)投标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距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一季度的公司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扫描件(均须加盖公章)。以下A/B两条要求需同时满足:
A. 距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一季度“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小于70%;
B. 距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于0;
(2)投标人须对提供距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一季度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扫描件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2.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有向至少2个不同企业提供过与本次招标同类型的项目供货业绩,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合同复印件或验收报告复印件。
3.2.4信誉要求: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存在如下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需提供下述情况网页截图证明或书面承诺,评标委员会将在评标现场对相关情况予以核实,如出现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网页截图证明或书面承诺与评标委员会现场核实情况不一致,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核查结果为准进行评审。)
(1)被《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的。
(2)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的。
(3)被列入发布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被列入发布的“失信名单”和“暂停资格名单”。
(5)被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执行期的。
(6)与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已认定且在执行期的“黑名单”主体存在关联关系的。
3.2.5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承诺书。
3.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在2024年1月15日 23时59分 至 2024年1月20日 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
本招标项目 H97D壳体新增卧式数控车床3台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智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H97D壳体新增卧式数控车床3台(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H97D壳体新增卧式数控车床3台
2.2数 量: 3台
2.3交货地点:中国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蔡甸区硃山湖大道北IPS 5号园区。
*2.4交货期:3台车床在2024年5月12日交付至招标方工厂。
2.5货款结算办法:货款及运输费用等由买方(智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卖方(中标方)直接结算,具体结算办法为:
1)合同签订后,买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30%预付款;
2)预验收在卖方工厂完成后,买方在收到该设备的预验收报告后,买方支付合同总价
款的 30%;
3)安装并最终验收完成,买方在收到就该设备的终验收报告后 30 天内,买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0%;
4)质保期满,买方确认项目无问题后 30 日内向卖方支付 10%余款;
5)本项目需开具全额 13%增值税专用发票;
6)以上每笔付款均按 50%电汇:50%银行承兑比例支付(6 个月)。
2.6招标范围:投标方将负责按招标方要求,提供设备主机及相关辅助设施的设计、制造、包装、运输、保险以及在招标方工厂的安装调试、培训、验收、投产后的技术援助、售后服务等工作,达到招标方的全部要求。
2.7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如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中标后在中国设立售后服务机构。
3.2.2财务要求:(1)投标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距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一季度的公司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扫描件(均须加盖公章)。以下A/B两条要求需同时满足:
A. 距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一季度“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小于70%;
B. 距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于0;
(2)投标人须对提供距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一季度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扫描件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2.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有向至少2个不同企业提供过与本次招标同类型的项目供货业绩,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合同复印件或验收报告复印件。
3.2.4信誉要求: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存在如下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需提供下述情况网页截图证明或书面承诺,评标委员会将在评标现场对相关情况予以核实,如出现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网页截图证明或书面承诺与评标委员会现场核实情况不一致,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核查结果为准进行评审。)
(1)被《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的。
(2)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的。
(3)被列入发布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被列入发布的“失信名单”和“暂停资格名单”。
(5)被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执行期的。
(6)与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已认定且在执行期的“黑名单”主体存在关联关系的。
3.2.5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承诺书。
3.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在2024年1月15日 23时59分 至 2024年1月20日 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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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下载招标公告:H97D壳体新增卧式数控车床3台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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