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禄丰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出行租凭社会车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禄丰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出行租凭社会车辆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2年(签订合同后次日起计算)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备承担本项目服务的能力;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由投标人提供承诺书,以开标结束后代理机构对上述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核对的结果为准;(2)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提供承诺书,以开标结束后代理机构对上述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核对的结果为准;(3)信誉要求:信誉条件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财产被接管、 冻结、破产等状况,投标人近三年未曾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并且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诚信单位的情况,无违法、违规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6日 至 2024年01月2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禄丰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出行租凭社会车辆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2年(签订合同后次日起计算)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备承担本项目服务的能力;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由投标人提供承诺书,以开标结束后代理机构对上述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核对的结果为准;(2)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提供承诺书,以开标结束后代理机构对上述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核对的结果为准;(3)信誉要求:信誉条件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财产被接管、 冻结、破产等状况,投标人近三年未曾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并且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诚信单位的情况,无违法、违规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6日 至 2024年01月2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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