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市地铁2号线一期工程调整方案站后工程轨道专业项目经理部。由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中心组织,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筹,经请示上级单位同意后,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青岛市地铁2号线一期工程调整方案(轮渡站~泰山路站段)站后工程线路起于市南区轮渡站,终止于市北区泰山路站(在建),主要沿着四川路、莘县路、新冠高架路西侧向北铺设,在金茂湾购物中心东侧设轮渡站,在惠民路路口南侧广场设小港站;出小港站后下穿地块拐入邮轮港启动区,在规划港兴路设国际邮轮港站,而后线路向东下穿新冠高架、胶济铁路接入在建泰山路站。线路长约3.84km,车站3座,均为地下线。
2.2招标内容:详见附件1《招标物资一览表》。
2.3 招标依据:
2.3.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3.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2.3.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2.3.4《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2.3.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 27号);
2.3.6《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供应管理办法》([2021]620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生产能力: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场所一致,具有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拥有两条及以上生产线,年生产能力50万方混凝土,自有罐车30辆以上,泵车3台以上,距离青岛轮渡地铁站基地不超过30公里。
3.1.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含)万人民币,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3.1.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质量能满足招标方施工要求。
3.1.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至少3份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青岛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
3.1.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1.7其他:此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
3.1.8招标物资需满足招标方技术标准相关要求。
3.1.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1.10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3.1.11不接受招标人及其上级公司近两年合作方警示名录内的厂家或代理商投标申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于2024年1月16日10时00分至2024年1月21日10时00分报名。
本次招标项目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市地铁2号线一期工程调整方案站后工程轨道专业项目经理部。由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中心组织,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筹,经请示上级单位同意后,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青岛市地铁2号线一期工程调整方案(轮渡站~泰山路站段)站后工程线路起于市南区轮渡站,终止于市北区泰山路站(在建),主要沿着四川路、莘县路、新冠高架路西侧向北铺设,在金茂湾购物中心东侧设轮渡站,在惠民路路口南侧广场设小港站;出小港站后下穿地块拐入邮轮港启动区,在规划港兴路设国际邮轮港站,而后线路向东下穿新冠高架、胶济铁路接入在建泰山路站。线路长约3.84km,车站3座,均为地下线。
2.2招标内容:详见附件1《招标物资一览表》。
2.3 招标依据:
2.3.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3.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2.3.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2.3.4《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2.3.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 27号);
2.3.6《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供应管理办法》([2021]620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生产能力: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场所一致,具有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拥有两条及以上生产线,年生产能力50万方混凝土,自有罐车30辆以上,泵车3台以上,距离青岛轮渡地铁站基地不超过30公里。
3.1.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含)万人民币,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3.1.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质量能满足招标方施工要求。
3.1.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至少3份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青岛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
3.1.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1.7其他:此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
3.1.8招标物资需满足招标方技术标准相关要求。
3.1.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1.10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3.1.11不接受招标人及其上级公司近两年合作方警示名录内的厂家或代理商投标申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于2024年1月16日10时00分至2024年1月21日10时00分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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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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