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海新区塘沽片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项目建议书已经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以津滨审批一室准〔2023〕454号批准,设计所需资金来源为滨海新区财政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新增中央投资和企业融资。招标人为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自来水管理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位于滨海新区塘沽片区。为实现城市安全供水,提高供水服务质量,解决供水管网末端及高层用户水压水量不足的问题,进行滨海新区塘沽片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是十分必要的。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滨海新区塘沽片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设计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滨海新区塘沽片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设计,合同编号:TGGSGWLSZLSJ/HT-2024-01。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市政老旧管道改造、小区庭院供水管网改造和新港街、北塘街、塘沽街、新村街、新北街、大沽街、胡家园街、杭州道街、新城镇、新河街等185个老旧小区二次供水泵房改造等。设计阶段及内容包括对本项目进行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作(含设计变更、现场设代和后续服务等)。
2.3 计划设计周期
1)初步设计阶段:发出开始设计通知后10天内,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并满足审查要求;
2)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批复后1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并满足施工图审查及施工进度要求。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5%作为价格分。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颁发的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近五年(2019年2月1日~2024年1月31日)具有完成类似项目设计工作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4年1月16日9时至2024年1月22日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5.2 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
本招标项目滨海新区塘沽片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项目建议书已经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以津滨审批一室准〔2023〕454号批准,设计所需资金来源为滨海新区财政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新增中央投资和企业融资。招标人为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自来水管理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位于滨海新区塘沽片区。为实现城市安全供水,提高供水服务质量,解决供水管网末端及高层用户水压水量不足的问题,进行滨海新区塘沽片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是十分必要的。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滨海新区塘沽片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设计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滨海新区塘沽片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设计,合同编号:TGGSGWLSZLSJ/HT-2024-01。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市政老旧管道改造、小区庭院供水管网改造和新港街、北塘街、塘沽街、新村街、新北街、大沽街、胡家园街、杭州道街、新城镇、新河街等185个老旧小区二次供水泵房改造等。设计阶段及内容包括对本项目进行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作(含设计变更、现场设代和后续服务等)。
2.3 计划设计周期
1)初步设计阶段:发出开始设计通知后10天内,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并满足审查要求;
2)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批复后1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并满足施工图审查及施工进度要求。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5%作为价格分。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颁发的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近五年(2019年2月1日~2024年1月31日)具有完成类似项目设计工作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4年1月16日9时至2024年1月22日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5.2 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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