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密山市水务局以密水政发〔2023〕9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裴德河二期债券结余,招标人为密山市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密山市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裴德河右岸堤顶路面工程,共设计3段路面工程,设计总长度12.26km,其中第一段修建桩号为16+765-20+665,长度3.90km;第二段修建桩号为20+672-26+152,长度为5.48km;第三段修建桩号为29+475-32+355,长度为2.88km。设计上堤路30处;
2.2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2月09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04月08日,共60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3建设地点:密山市兴凯镇良种场、兴旺村、黎明村;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5质量标准: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招标控制价:2803713.45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1人、质量员(质检员)1人,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外省企业提供相应证书);安全员1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并证企相符,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专业要求为水利水电相关专业。在施工过程中,如不满足施工要求,招标人有权利要求中标人增加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增加本企业在职施工人员。
3.4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提供近3个月(2023年10月至2023年12月)本企业为其连续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同时须提供查询真伪的信息(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如外省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与企业签订的返聘合同)。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从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3.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截图为准,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3.8投标人应做出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书面承诺,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格式自拟)。
3.9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下载时间为2024年01月15日17时00分至2024年01月2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2月05日0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已由密山市水务局以密水政发〔2023〕9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裴德河二期债券结余,招标人为密山市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密山市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裴德河右岸堤顶路面工程,共设计3段路面工程,设计总长度12.26km,其中第一段修建桩号为16+765-20+665,长度3.90km;第二段修建桩号为20+672-26+152,长度为5.48km;第三段修建桩号为29+475-32+355,长度为2.88km。设计上堤路30处;
2.2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2月09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04月08日,共60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3建设地点:密山市兴凯镇良种场、兴旺村、黎明村;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5质量标准: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招标控制价:2803713.45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1人、质量员(质检员)1人,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外省企业提供相应证书);安全员1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并证企相符,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专业要求为水利水电相关专业。在施工过程中,如不满足施工要求,招标人有权利要求中标人增加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增加本企业在职施工人员。
3.4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提供近3个月(2023年10月至2023年12月)本企业为其连续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同时须提供查询真伪的信息(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如外省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与企业签订的返聘合同)。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从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3.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截图为准,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3.8投标人应做出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书面承诺,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格式自拟)。
3.9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下载时间为2024年01月15日17时00分至2024年01月2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2月05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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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下载招标公告:密山市裴德河右岸堤防堤顶路面工程施工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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