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2024年庐江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同大镇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预下达2024年度全省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皖农建函〔2023〕747号
1.4 招标人:庐江县同大镇人民政府
1.5 项目业主:庐江县同大镇人民政府
1.6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2024年庐江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同大镇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ANNGZ00018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ANNGZ00018
2.5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同大镇
2.6 建设规模:同大镇拟实施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涉及永安3700亩、刘墩440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智慧农业、田块整治、土壤改良、灌溉和排水、田间道路、农田输配电、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
2.7 合同估算价:2400.0万元
2.8 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同大镇拟实施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涉及永安3700亩、刘墩440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智慧农业、田块整治、土壤改良、灌溉和排水、田间道路、农田输配电、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业绩要求:近5年,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600万元高标准农田施工项目业绩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项目业绩。
3.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曾导致承包人有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不得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类似项目指在承建的类似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工程项目。
3.4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8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1月16日 至2024年02月05日10:00。
1.1 项目名称:2024年庐江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同大镇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预下达2024年度全省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皖农建函〔2023〕747号
1.4 招标人:庐江县同大镇人民政府
1.5 项目业主:庐江县同大镇人民政府
1.6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2024年庐江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同大镇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ANNGZ00018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ANNGZ00018
2.5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同大镇
2.6 建设规模:同大镇拟实施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涉及永安3700亩、刘墩440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智慧农业、田块整治、土壤改良、灌溉和排水、田间道路、农田输配电、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
2.7 合同估算价:2400.0万元
2.8 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同大镇拟实施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涉及永安3700亩、刘墩440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智慧农业、田块整治、土壤改良、灌溉和排水、田间道路、农田输配电、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业绩要求:近5年,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600万元高标准农田施工项目业绩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项目业绩。
3.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曾导致承包人有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不得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类似项目指在承建的类似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工程项目。
3.4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8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1月16日 至2024年02月05日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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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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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wangyue@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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