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国家税务总局精河县税务局3处房屋挂牌出租交易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首页 > 招标信息 > 国家税务总局精河县税务局3处房屋挂牌出租交易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精河县税务局3处房屋挂牌出租交易公告
日期:2024-01-13 收藏项目
一、出租标的基本情况表 序号 出租标的 建成年份 房屋面积 (平方米) 挂牌价(元/年) 保证金(元) 开标时间1月15日 注意事项 (详见附件出租条件函) 1 ###路22号2层办公楼 1993 362 ******** ******** 11:30时 不接受合租、拆分出租、转租等形式。餐饮、娱乐、危险品、机械及车辆维修等行业不得参与招租。 2 ###市场91号房屋 2007 ******** ******** 1200 12:00时 不接受合租、拆分出租、转租等形式。餐饮、娱乐、危险品、机械及车辆维修等行业不得参与招租。 3 大河沿子###路办公楼 1998 ******** ********.44 ******** 12:30时 不接受合租、拆分出租、转租等形式。餐饮、娱乐、危险品、机械及车辆维修等行业不得参与招租。 评估文号 方夏评估字(2023)J1102-A号、J1102-C号J1102-D号 评估机构 新疆方夏房地产土****公司 成交价款及保证金支付 1.成交价款按照签订《资产转让协议书》为准。 2.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连本带息退还原账户。 二、对意向买受人资格的要求 (一)、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意向承租方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三)、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四)、对租赁标的处置形式方面的要求(按照资产个体存在形式整租)。 (五)、对租赁标的承租形式方面的要求:不接受合租、拆分出租、转租等形式;餐饮、娱乐、危险品、机械及车辆维修等行业不得参与招租。 (六)、意向承租方须自行进行现场标的物勘查;标的物以现状进行租赁,意向承租方须自行去现场详查标的后进行承租登记。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勘查期,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资产租赁项目所涉及资产评估报告等所披露内容以及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勘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资产租赁公告之内容,且依据其勘查结果等内容同意对标的按其现状全部承租,不得以不了解租赁标的为由解除租赁关系。承租方在租赁后对标的提出的异议我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来源:项目来源
会员登录

商务vip 6800/年 更多优惠

客服电话:010-88938205

  • 发布公告:发布专线--135 2255 3979
  • 找回密码:找回专线--135 2255 6159
联系客服

客服电话:13661355191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王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