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嘉兴市废旧商品(秀洲)分拣集散中心废钢铁回收项目(重新招标)
二、项目编号:FJHS2023-3-3
三、招标范围及形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单位:嘉兴市废旧商品回收利用有限公司
五、招标内容:1500型打包机1台、1250型龙门剪1台的采购、安装、调试、设备基础建设、水、电、配套用油等附加件,以及215型电挖机2台、5吨油叉车1辆的采购。
建设地点:嘉兴市秀洲区新塍镇兴园路118号嘉兴市废旧商品(秀洲)分拣集散中心。
承包方式:固定总价。
建设工期:确保在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安装调试。
六、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概算995.6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918.49万元。
七、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企业,且是有能力提供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
(2)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千吨级及以上打包机或千吨级及以上龙门剪设备供货业绩;
(3)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合格”(核查通过或整改通过)的证明(网页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附上其真实性承诺;
(5)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及列入“黑名单”;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能力提供招标文件所规定货物的供应商;
②联合体家数(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③联合体双方应当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义、或者参加另外的联合体进行投标。
项目经理资质要求: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如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的电子注册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规定。
八、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月15日起至2024年1月22日14时00分止(工作时间);
二、项目编号:FJHS2023-3-3
三、招标范围及形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单位:嘉兴市废旧商品回收利用有限公司
五、招标内容:1500型打包机1台、1250型龙门剪1台的采购、安装、调试、设备基础建设、水、电、配套用油等附加件,以及215型电挖机2台、5吨油叉车1辆的采购。
建设地点:嘉兴市秀洲区新塍镇兴园路118号嘉兴市废旧商品(秀洲)分拣集散中心。
承包方式:固定总价。
建设工期:确保在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安装调试。
六、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概算995.6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918.49万元。
七、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企业,且是有能力提供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
(2)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千吨级及以上打包机或千吨级及以上龙门剪设备供货业绩;
(3)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合格”(核查通过或整改通过)的证明(网页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附上其真实性承诺;
(5)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及列入“黑名单”;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能力提供招标文件所规定货物的供应商;
②联合体家数(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③联合体双方应当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义、或者参加另外的联合体进行投标。
项目经理资质要求: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如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的电子注册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规定。
八、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月15日起至2024年1月22日14时00分止(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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