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本韶关东江重金属污泥利用车间劳务外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456万元;招标人为韶关东江环保再生资源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
招标概况:服务地点:广东省韶关市翁源县铁龙镇韶关东江环保再生资源发展有限公司重金属污泥利用车间。工期:365日历天。456万元(项目服务为期一年,共计12个月,按每月实际入炉砖料量单价结算(年度结算量小于出库量的60%,即8万吨*0.6=4.8万),试运营阶段:合同签订之日起头2个月,最高单价限价120元/吨,正式运营阶段:试运营稳定后10个月,最高单价限价90元/吨。)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主要内容为韶关东江重金属污泥利用车间熔炼炉劳务外包,因生产运作需要,采用劳务外包形式聘用多名劳务人员主要负责熔炼炉岗位相关工作(工作范围包含物料转运破袋、配料、制砖、上料、炉前、收尘等),本项目外包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外包劳务人员的工资、社保、意外伤害保险费、食宿费、车费、体检费、管理费和税费等相关费用,价格不再调整。招标人如遇停产运营,在非正常生产期间,外包劳务服务费不计算。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 投标人须具备:《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注册的铅、铜冶炼公司(以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为准);(①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如证书上未体现年检记录或有效期的,需同时提供发证机构官方网站显示的年检或有效期的截图作为证明材料;②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有效的资质证书及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定;)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熔炼炉外包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 投标人财务核算规范,具有良好的资金实力和财务状况,提供最近三个财务年度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即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
5. 提供一个近三年(2020年10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项目案例。提供合同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和验收单的复印件。
6.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说明:①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四、 限制投标的情形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2)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中同时投标。
备注:投标人出具《无限制投标情况承诺函》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月13日9时00分到2024年1月23日17时30分
本韶关东江重金属污泥利用车间劳务外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456万元;招标人为韶关东江环保再生资源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
招标概况:服务地点:广东省韶关市翁源县铁龙镇韶关东江环保再生资源发展有限公司重金属污泥利用车间。工期:365日历天。456万元(项目服务为期一年,共计12个月,按每月实际入炉砖料量单价结算(年度结算量小于出库量的60%,即8万吨*0.6=4.8万),试运营阶段:合同签订之日起头2个月,最高单价限价120元/吨,正式运营阶段:试运营稳定后10个月,最高单价限价90元/吨。)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主要内容为韶关东江重金属污泥利用车间熔炼炉劳务外包,因生产运作需要,采用劳务外包形式聘用多名劳务人员主要负责熔炼炉岗位相关工作(工作范围包含物料转运破袋、配料、制砖、上料、炉前、收尘等),本项目外包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外包劳务人员的工资、社保、意外伤害保险费、食宿费、车费、体检费、管理费和税费等相关费用,价格不再调整。招标人如遇停产运营,在非正常生产期间,外包劳务服务费不计算。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 投标人须具备:《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注册的铅、铜冶炼公司(以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为准);(①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如证书上未体现年检记录或有效期的,需同时提供发证机构官方网站显示的年检或有效期的截图作为证明材料;②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有效的资质证书及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定;)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熔炼炉外包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 投标人财务核算规范,具有良好的资金实力和财务状况,提供最近三个财务年度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即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
5. 提供一个近三年(2020年10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项目案例。提供合同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和验收单的复印件。
6.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说明:①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四、 限制投标的情形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2)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中同时投标。
备注:投标人出具《无限制投标情况承诺函》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月13日9时00分到2024年1月23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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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下载招标公告:韶关东江重金属污泥利用车间劳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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