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高新区桥梁维修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交易发起人江苏省海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海安高新区桥梁维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海安高新区。
(2)工程规模:本次招标维修的桥梁主要包括:西园社区许庄桥、瑞华路无名桥(瑞安特向北230米)、园庄二桥、328南辅道桥港河无名桥(谭港村)、孙庄陈港1组204国道东侧桥、韩庄16组东侧桥204国道东、西侧桥位于204辅道、海南村北川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招标范围:海安高新区桥梁维修施工包含水泥混泥土、沥青混凝土、桥面裂缝处理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4)工期: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5)质量要求:合格。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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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编号 |
招标内容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
项目负责人 资格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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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GXG202401121951 (GK004)001001 |
海安高新区桥梁维修施工 |
17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
3.交易响应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交易响应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交易响应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3业绩要求:无。
3.4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2023年10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江苏省或南通市或海安市建设行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其他条件:a.授权委托书;b.投标时,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只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如不能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c.交易响应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d.交易响应人承诺书;e.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
(8)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交易响应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各交易响应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限中1个标段。
4.响应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月19日10:00分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
5.2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交易发起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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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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