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北大学房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和《东北大学房产公开招租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房产出租的实际需求,对以下房产开展公开招租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租房产的坐落、需求、底价、出租期限及招租方式等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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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房产名称 |
房产坐落 |
分区及房间号 |
面积(㎡) |
房产出租底价(元/年) |
招租需求 |
出租 期限 |
招租方式 |
联系人及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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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采暖锅炉房烟囱 |
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 3号巷11号 |
烟囱 |
57504 |
电信通讯基站 |
三年 |
公开谈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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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供暖院内基站 |
101 |
14 |
⒈承租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具备一定经营能力和经济实力,具有相应的经营资质(营业执照等),具有正在经营营业范围内的项目,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⒉承租人必须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东北大学的各项规章制度。
⒊本次招租的房屋为东北大学所有公用房产,如遇政府行为改造和迁移、东北大学规划的扩建及征用相关事项以及房屋使用性质发生变化,承租人应无条件予以配合迁移或撤出,合同随即变更或终止。
⒋房屋的一切情况均以实地现状为准,请参加公开招租的单位务必于报名前看清和了解所招租房屋之现状及瑕疵。参加公开招租者一旦报名,即表明已了解并认可所招租房屋的品质及瑕疵等一切情况,我方不保证所招租房屋品质及缺失,也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在签订房屋出租合同前谨慎考虑。
⒌承租人在租用房屋期间须严格遵守报名时所持的营业执照中包含的经营项目,不得擅自更改或增加,如在租期内更改营业项目或范围,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合同终止,房屋将重新对外进行公开招租,原承租方纳入失信承租人管理。
三、 报名时间:2024年1月 15 日至2024年1月 17 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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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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