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经开区南区排水防涝(二期)工程-经开区南区排水管网检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合肥经开区南区排水防涝(二期)工程-经开区南区排水管网检测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1.4 招标人: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经开区南区排水防涝(二期)工程-经开区南区排水管网检测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A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AJJWZ00006
2.5 建设地点:合肥经开区
2.6 建设规模:合肥经开南区排水防涝(二期)工程及招标人指定的排水管网。
2.7 招标项目预计进场日期:2024年02月,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8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预算使用完毕止(约72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拟为合肥经开南区排水防涝(二期)工程及招标人指定的排水管网进行CCTV第三方检测服务,同时出具正式检测成果报告,具体招标范围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10 项目类别:与工程无关·服务
2.11 合同估算价:300万元
2.12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证书附表中须能体现具有管道电视(CCTV)检测或潜望镜(QV)检测能力)。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01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排水管网检测业绩。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6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1月13日 至2024年02月02日09:30。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合肥经开区南区排水防涝(二期)工程-经开区南区排水管网检测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1.4 招标人: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经开区南区排水防涝(二期)工程-经开区南区排水管网检测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A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AJJWZ00006
2.5 建设地点:合肥经开区
2.6 建设规模:合肥经开南区排水防涝(二期)工程及招标人指定的排水管网。
2.7 招标项目预计进场日期:2024年02月,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8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预算使用完毕止(约72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拟为合肥经开南区排水防涝(二期)工程及招标人指定的排水管网进行CCTV第三方检测服务,同时出具正式检测成果报告,具体招标范围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10 项目类别:与工程无关·服务
2.11 合同估算价:300万元
2.12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证书附表中须能体现具有管道电视(CCTV)检测或潜望镜(QV)检测能力)。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01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排水管网检测业绩。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6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1月13日 至2024年02月02日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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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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