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工控高端装备产业园分布式光伏、储能项目已审批,项目资金为社会资本(投资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广州工控智能装备产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分布式屋面光伏发电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择社会投资人,由中标人(投资人)负责承担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维、服务等工作。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广州工控高端装备产业园分布式光伏、储能项目
1.2 项目编号:BJZBGD2023011
1.3 项目概况:
(1)项目位置: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洪奇沥水道旁
(2)屋顶结构:BIPV彩钢瓦光伏组件一体化屋顶
(3)可利用面积:约227414m2
(4)光伏发电系统容量:≥20MW
(5)储能系统容量:≥2MWh,
(6)项目电气进线:10kV,4路(参考)
(7)项目变压器总容量:35850 kVA(参考)
(8)建设工期:合同签订且具备施工条件后(以招标方发出开工令时间为准)90个日历天内完成屋面光伏组件安装铺设,180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整体施工建设并通过国家电网的验收,实行并网发电。
(9)运营期限:25年(自本项目建成并网之日起算),运营期间,投资人不得将项目转让。运营期满,项目设备所有权归招标人无偿所有,设备运维服务另行协商。
(10)运营模式:分布式屋面光伏发电系统及蓄能系统所发电量必须优先满足招标人使用,实行“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运营模式。
(11)碳排放指标、可再生能源指标、中国绿色能源等相关指标:上述指标及其所带来的经济收益全部归招标人所有。
1.4 划分标包: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5 项目类型:服务类
1.6 招标范围:
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投资人使用招标人的建筑物屋顶建设分布式屋面光伏发电系统,系统所发电能必须优先分配给招标人使用,剩余电能接入公共电网,收益由投资人享有。
招标人提供厂房屋顶基础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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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 |
屋面投影面积(㎡) |
厂房屋面活载荷(kN/㎡) |
预留屋面光伏组件载荷(kN/㎡) |
屋面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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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期重机 |
35508 |
0.3(檩条0.5) |
/ |
彩钢瓦+气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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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期柴油机 |
40934 |
0.5 |
0.2 |
彩钢瓦+气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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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期汽轮机 |
37440 |
0.5 |
0.2 |
彩钢瓦+气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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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期发电机 |
35100 |
0.5 |
0.2 |
彩钢瓦+气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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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期辅机 |
9535 |
0.5 |
0.2 |
彩钢瓦+气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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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期盾构机焊接 |
35350 |
0.5 |
0.2 |
彩钢瓦+气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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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期盾构机装配 |
33547 |
0.5 |
0.2 |
彩钢瓦+气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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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27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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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① 上述所示数据(如面积、活载荷等)仅供参考,实际以投资人现场测绘校核为准,招标人不对具体数据及相关核算等结果负责。
② 本项目建设的分布式屋面光伏发电系统,均要求采用BIPV彩钢瓦光伏组件一体化方案进行建设。屋面彩钢瓦固定支座、彩钢瓦(光伏一体化彩钢瓦)、光伏发电项目组件、采光带,以及彩钢瓦与气楼、彩钢瓦与采光带、彩钢瓦与排水槽等过渡连接处的处理和防水处理均由投资人负责投资、建设、运维及服务。
③ 针对既有的屋面彩钢瓦(一期重机),投资人在建设BIPV彩钢瓦光伏组件一体化系统时如需对原有屋面彩钢瓦进行拆除或对屋面进行加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全部由投资人负责。
④ 投资人运维及服务期限为25年,运维期内屋面出现漏水、光伏系统、储能系统出现故障等问题均由投资人负责处理修复,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资人负责承担。
(2)投资人使用招标人提供的场地建设储能系统,系统所发电能必须优先分配给招标人使用,剩余电能接入公共电网,收益由投资人享有。
建设要求:
① 规模:≥1MW/2MWh(2个箱);
② 设备设施需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设计要求;
(3)投资人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运维、服务,包含:
① 提供光伏发电系统、储能系统及其他为保证该系统正常工作所需要的全部部件;
② 提供项目所需土建、钢构、水暖动电等所有配套设施;
③ 提供原有建筑物荷载校核及结构加固、防水、更新建筑屋面系统;
④ 提供符合规定资格、技术水平运维人员,负责建成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
⑤ 提供25年运维期内屋顶漏水包修服务;
⑥ 提供合同期内的合同项目所需要的所有费用(费用包含光伏发电系统、储能系统本身运行所需要的运维费用(系统运行自身消耗电能所产生电费由投资人负责),以及包含但不限于政府相关的认证、评审、审查、验收费用等)。
注: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2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3 投标人信用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或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记录。(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4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招标公告附件《投标人声明》的格式提供书面声明。
2.5 投标人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招标公告附件《投标人声明》的格式提供书面声明。
2.6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
(3)被责令停业的;
(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财产被接管、查封或破产的;
(6)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5年内存在骗取合同及其他经济方面的严重违约行为;
(7)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5年内因围标、串标行为被取消投标资格的;
(8)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5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提供《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1))
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月13日-2024年1月19日,工作日9:3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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