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蠡县维明路(蠡吾大街—永宁大街)及便民市场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标段:维明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蠡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蠡县发改审字【2023】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名称:蠡县维明路(蠡吾大街—永宁大街)及便民市场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标段:维明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建设地点:蠡县维明路(蠡吾大街-永宁大街)建设规模:包括给水、排水(雨水及污水)、热力、燃气、电力、通信工程等。1、新建给水管道PE管dn200共866.79米;2、排水工程:新建雨水管道d2000,新建污水管道d800各866.79米;3、电力工程:在道路西侧新设1台100KVA箱变为路灯供电;4、燃气工程:新建dn200燃气管道866.79米;5、新建热力管道dn200;6、通信工程:路北侧增加8根3X4+2-φ110pvc七孔梅花管含管枕。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及要求计划工期:7个月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3其他要求: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②本项目实施“双盲”评审。技术部分(暗标)采用模块化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暗标说明”编制,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进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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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1-15 09:00至2024-01-19 17: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2-04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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