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站管理中心资金已落实,现对工程建设所需的柴油进行招标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站管理中心,成立时间为2019年4月11日,目前经营的搅拌站有16座,项目分别为长太高速项目、昌景黄铁路项目、杭衢铁路项目、呼北高速项目、渝湘复线高速项目、宜来高速项目、武松高速项目、渝万铁路项目、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项目、李埠项目,在建搅拌站1座,项目为十巫南项目。目前中心搅拌站主要分布在湖北、江苏、浙江、江西、重庆等地。
2.2本次招标内容及包件如下:
备注:1.供货时间为根据中心确定的时间,实际供货时间可能有一定调整,实际供货时间以买方发货订单的时间为准。东部区域: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广东、海南、辽宁、河北、安徽、江西、吉林、黑龙江。西部区域:四川、重庆、宁夏、甘肃、陕西、云南、河南、湖南、湖北、山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及《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属于委托营运的由受托方提供,须提供运输代理协议复印件);
3.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为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或具备生产能力并提供符合国标要求的产品;
3.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1年、2022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3.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1年1月至今)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不少于一份;
3.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1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两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3.7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范围内;
3.8其他要求:
3.8.1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8.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3.8.3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投标文件单独封装),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3.8.4本次招标的柴油无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3.8.5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24年01月13日~2024年01月17日9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完成线上报名操作。
1.1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站管理中心资金已落实,现对工程建设所需的柴油进行招标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站管理中心,成立时间为2019年4月11日,目前经营的搅拌站有16座,项目分别为长太高速项目、昌景黄铁路项目、杭衢铁路项目、呼北高速项目、渝湘复线高速项目、宜来高速项目、武松高速项目、渝万铁路项目、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项目、李埠项目,在建搅拌站1座,项目为十巫南项目。目前中心搅拌站主要分布在湖北、江苏、浙江、江西、重庆等地。
2.2本次招标内容及包件如下:
|
包件号 |
区域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质量标准 |
单位 |
数量 |
到 站 |
收货人 |
包件售价(元) |
备注 |
|
CY-01 |
东部区域 |
柴油 |
0# |
满足《普通柴油》( GB19147-2016)要求及各阶段国家对普通柴油的主要技术要求 |
吨 |
484.3 |
中心各搅拌站对应地址 |
中心各搅拌站对应地址 |
0 |
|
|
CY-02 |
西部区域 |
柴油 |
0# |
吨 |
726.45 |
中心各搅拌站对应地址 |
0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及《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属于委托营运的由受托方提供,须提供运输代理协议复印件);
3.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为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或具备生产能力并提供符合国标要求的产品;
3.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1年、2022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3.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1年1月至今)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不少于一份;
3.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1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两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3.7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范围内;
3.8其他要求:
3.8.1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8.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3.8.3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投标文件单独封装),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3.8.4本次招标的柴油无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3.8.5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24年01月13日~2024年01月17日9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完成线上报名操作。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手机:135225539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songyang@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