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采购内容:直流叠光并联控制设备(含适配器、直流汇流箱(含直流电表))。
1.2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数量为1个。
1.3交货期:订单下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交货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1.4质保期:直流叠光并联控制设备质保期9年。
1.5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及本技术规范书要求。
1.6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投标一览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7本次采购预算金额:不含税总价约212.39万元,含税总价约240万元,采购数量以实际订单数量为准,税率按13%测算,签署合同时根据投标人填报的税率进行实际计算。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依法设立: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注: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行政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
2.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2.1.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一份2021年1月10日至2024年1月10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曾承接过的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项目中标结果网页公示截图及网址、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合同标的页)等证明材料。同类项目业绩是指:直流叠光控制设备类采购业绩。
2.1.4检测报告:
(1)投标人需具备拟投标直流叠光并联控制设备产品(适配器、8路直流汇流箱、16路直流汇流箱)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该机构通过CMA或CNAS认证)。
(2)投标人需具备拟投标计量直流电表产品具备省级市场监督局CPA计量认证(须提供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注:计量器具型式批准(CPA)证书上产品型号应与投标产品相对应或者应涵盖本次招标产品,证书申请单位应与投标人或拟投产品生产厂家一致。
2.1.5 投标人关联关系
(1)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 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关联关系承诺书。
2.1.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非联合体承诺书。
2.1.7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同一品牌的代理商与制造厂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本项目;
若为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制造厂商授权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均作否决投标处理。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列入全国“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列入山东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列入同类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级/山东省级供应商黑名单”;
(11)与其他投标人“机器码”或“文件码”一致的。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内容的承诺书。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01月12日至2024年01月17日(北京时间,下同)。
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采购内容:直流叠光并联控制设备(含适配器、直流汇流箱(含直流电表))。
1.2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数量为1个。
1.3交货期:订单下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交货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1.4质保期:直流叠光并联控制设备质保期9年。
1.5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及本技术规范书要求。
1.6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投标一览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7本次采购预算金额:不含税总价约212.39万元,含税总价约240万元,采购数量以实际订单数量为准,税率按13%测算,签署合同时根据投标人填报的税率进行实际计算。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依法设立: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注: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行政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
2.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2.1.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一份2021年1月10日至2024年1月10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曾承接过的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项目中标结果网页公示截图及网址、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合同标的页)等证明材料。同类项目业绩是指:直流叠光控制设备类采购业绩。
2.1.4检测报告:
(1)投标人需具备拟投标直流叠光并联控制设备产品(适配器、8路直流汇流箱、16路直流汇流箱)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该机构通过CMA或CNAS认证)。
(2)投标人需具备拟投标计量直流电表产品具备省级市场监督局CPA计量认证(须提供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注:计量器具型式批准(CPA)证书上产品型号应与投标产品相对应或者应涵盖本次招标产品,证书申请单位应与投标人或拟投产品生产厂家一致。
2.1.5 投标人关联关系
(1)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 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关联关系承诺书。
2.1.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非联合体承诺书。
2.1.7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同一品牌的代理商与制造厂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本项目;
若为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制造厂商授权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均作否决投标处理。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列入全国“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列入山东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列入同类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级/山东省级供应商黑名单”;
(11)与其他投标人“机器码”或“文件码”一致的。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内容的承诺书。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01月12日至2024年01月17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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