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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溪县全县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XLZ-GK-23032)电子化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13 收藏项目
资溪县全县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XLZ-GK-23032)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资溪县全县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2月05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LZ-GK-23032
项目名称:资溪县全县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320008.00 元
最高限价:3489120.48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抚资购2023F000944486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费 20000 元/吨 1120000.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抚资购2023F000944483 资溪县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服务采购项目 57143 元/吨 3200008.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叁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4)按照《中共资溪县委办公室、资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溪县在行政管理等事项中推进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资办[2017]123号)的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取得中国人民银行征信备案牌照及资溪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可以选择网络或现场办理,地址:资溪县新政务服务中心2楼企业征信窗口(资溪县新世纪幼儿园旁)联系电话:0794-5792228】;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5日 至 2024年01月24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3:00至23: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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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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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fangting@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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