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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区排水管摸查修复工程项目(第二期)--伦教羊大路片区污水系统提质增效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12 收藏项目
投资项目代码
 
2304-440606-04-01-687970
 
投资项目名称
 
顺德区排水管摸查修复工程项目(第二期)-伦教羊大路片区污水系统提质增效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顺德区排水管摸查修复工程项目(第二期)-伦教羊大路片区污水系统提质增效项目
 
标段(包)名称
 
顺德区排水管摸查修复工程项目(第二期)--伦教羊大路片区污水系统提质增效项目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全部来源于顺德区财政资金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项目范围为羊大路污水干管服务范围,面积约10k㎡。根据《佛山顺德区伦教污水干管提质增效排查及评估技术报告》成果,以及近期管网摸查检测及水质水位监测初步成果,综合分析判定,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雨污错混接整改工程、排口溯源支管完善工程以及管道缺陷修复工程。其中雨污错混接整改工程新建管道约0.81km;排口溯源支管完善工程新建污水管道约10.42km;管道缺陷修复工程,修复结构性缺陷和功能性缺陷约3.57km。本项目总投资匡算约9993.49万元。(最终以发改部门批复的概算为准)
 
招标内容
 
本项目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包含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人工、包材料设备、包安装、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程验收合格、包资料移交(归档)、包垃圾清运、包土方消纳、包完工清场、包水电费用、包运输、包装卸、包安装、包检验、包检测、包风险、包利润、包税费等,实现建设目标且投资可控),具体以招标人确认及第三方审核通过的施工图为准;②通过项目完工和竣工验收,包括但不限于参加工程竣(完)工验收、无条件按照招标人要求编制竣工图及办理工程结算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作;③派出专人协助招标人完成项目实施所需的相关报批、报建、报监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管道检测、排水许可、用地等工作;④完成招标人要求的其他工作(招标人另行委托其他单位负责实施的工作内容除外,但需提供一系列协调及配合服务);⑤配合招标人开展审计工作并按审计意见整改;⑥施工全过程的资料收集、整理及归档。⑦施工期间所需的各类专项方案(含规划方案)的编制以及各类专项方案的专家评审和安全评估(咨询)工作。
 
工期(交货期)
 
计划工期:365个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3月,计划竣工时间:2025年2月。实际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的开工日期为准,实际竣工日期以竣工验收通过之日为准。
 
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控制价:65289045.09元(包含不可竞争费3539256.2元),建安费最高投标折率为90%。
 
注:1、最高投标限价=不可竞争费+(招标控制价-不可竞争费)×建安费最高投标折率。
 
2、建安费=招标控制价-不可竞争费。
 
3、建安费投标折率=(投标报价总价-不可竞争费)/(招标控制价-不可竞争费)×100%。
 
4、不可竞争费=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暂列金额。
 
5、暂列金额是指工程保险费,工程保险费结算价不超过暂列金额。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市政公用 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电子签章)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3 投标人已加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
 
4.5.4凡是在佛山市参与市政供排水工程建设活动的建设(代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供货、质量检测、招标代理、施工图审查等企(事)业单位供排水及相关执(从)业人员等市政供排水建设市场主体均应按照《佛山市市政供排水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佛市水利【2022】62号)要求进行备案且备案企业类型须为“供排水--施工类企业”,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人应密切关注佛山市水利局及相关平台发布的公告,若因投标人未及时按照佛山市水利局及相关平台发布的公告要求完成佛山市水务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备案,导致开标当天无法获取投标人信用分值、工程业绩、从业人员等市场主体有关信息的,投标人需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4.6 对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经理的要求
 
4.6.1 对拟派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一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该电子证书无效。未按以上要求提供的,投标将被否决。),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拟派1名施工项目经理,且不能兼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
 
4.6.2 对拟派施工项目经理的业绩要求: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在近3年(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止)曾经担任过至少1项单项施工合同金额800万元或以上的排水管网非开挖修复工程【必须为已完工(或竣工)工程】的项目总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施工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经理职务。
 
4.6.3 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和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公开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和省水利厅水利信用信息档案系统办理了登记手续。
 
4.6.4 拟派施工项目经理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4.6.5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3 年 7 月至 2023年 12 月)为拟派施工项目经理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6 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施工项目经理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施工项目经理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7凡是在佛山市参与市政供排水工程建设活动的相关执(从)业人员均应按照《佛山市市政供排水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佛市水利【2022】62号)要求进行备案,否则投标不予认可。
 
4.7 对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的要求
 
4.7.1 对拟派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 市政工程类 专业高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省级(或以上)人社部门或者在省级(或以上)人社部门备案的其他职能部门、用人单位颁发的为准)。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拟派1名技术负责人,且不能兼任本项目施工项目经理。
 
4.7.2 拟派技术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和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公开 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和省水利厅水利信用信息档案系统办理了登记手续。
 
4.7.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3 年 7月至 2023 年 12 月)为拟派技术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7.4凡是在佛山市参与市政供排水工程建设活动的相关执(从)业人员均应按照《佛山市市政供排水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佛市水利【2022】62号)要求进行备案,否则投标不予认可。
 
4.8 对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的要求:
 
4.8.1对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的资格要求: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拟派不少于2名专职安全人员。
 
4.8.2.拟派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和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公开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专职安全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和省水利厅水利信用信息档案系统办理了登记手续。
 
4.8.3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3 年 7 月至 2023 年 12 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8.4凡是在佛山市参与市政供排水工程建设活动的相关执(从)业人员均应按照《佛山市市政供排水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佛市水利【2022】62号)要求进行备案,否则投标不予认可。
 
4.9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9.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9.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9.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9.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9.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9.6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 顺住建发[2020]30 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9.7 投标人存在《佛山市市政供排水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情形的并处于公告期内的,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业绩要求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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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1月12日
 
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2月2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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