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大渡口区产教融合基地项目已由重庆市大渡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渡发改发【2022】26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旅游学校,代理业主:重庆大晟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及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旅游学校、重庆大晟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大渡口区春晖路70号重庆市旅游学校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一)该工程位于大渡口区春晖路70号,临近榕华路和翠柏路。总建筑面积29979.17 m²,总计容建筑面积20999.9 m² (地上建筑面积20999.9m²,地下建筑面积8979.27 m² )。其中:公建面积20999.9 m²,车库及设备用房8979.27m²,停车位180个。(二)该工程为1栋办公综合楼(产教融合基地),一类高层公共建筑12F/-2F,为装配式建筑、二星级绿色建筑。
2.3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105250207.28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 227.78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工程全部设计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包含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装饰装修、屋面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与空调、电气、智能化、建筑节能、室外设施、附属建筑及室外环境、室内外安装等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移交阶段、配合工程结算、工程审计及质量保修期(含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具体包括:“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一履职”即:质量控制、造价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的监理职责以及在监理委托合同中明确的,委托人要求的其他工作。
2.5 监理服务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57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6 标段划分: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2-05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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