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中国电信济南分公司2024-2025年政府工程弱电线缆迁改集中招标项目。
1.2 本次招标的预估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具体如下:网络整治优化代维服务。主要技术参数具体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要求。
1.3 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1个。项目预估规模:预估金额为680万元(不含税)
注:合同金额=预估金额*折扣率。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或实际执行达到中标份额上限止,以先到者为准。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
1.4 ★项目实施地点:济南市。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折扣系数不得大于1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身份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2 投标人资质要求
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总承包综合资质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以及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须提供以上资质证书扫描件,如投标人已按国家发布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文号:建市〔2020〕94号)进行换证,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
2.3 投标人人员要求
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在本单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通信与广电专业)》,并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安全管理人员1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投标人须针对综合维护及网络优化整治服务项目提供专业技术人员至少8人,须持证上岗,具有合法有效的国家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其中:高处作业证(准操项目: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至少3人,电工作业证(准操项目:低压电工作业)至少3人,电工作业证(准操项目:高压电工作业)至少2人。注:须提供以上人员身份证、资格证书、社保证明(社保局出具的缴纳在本单位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
2.4 投标人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同类项目(网络整治优化类)业绩至少一个。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若为单项合同:每份合同均须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扫描件;(2)若为框架合同:每份合同均须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及相应订单扫描件或提供至少一张结算发票扫描件。(3)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首页、合同当事人名称、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4)单项合同以合同金额为准;多个订单对应一个框架合同的,视为一个合同。
2.5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能力
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税法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函。
2.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2月5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2月5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2月5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7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 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月14日8:30时至2024年1月19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1 招标内容:中国电信济南分公司2024-2025年政府工程弱电线缆迁改集中招标项目。
1.2 本次招标的预估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具体如下:网络整治优化代维服务。主要技术参数具体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要求。
1.3 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1个。项目预估规模:预估金额为680万元(不含税)
注:合同金额=预估金额*折扣率。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或实际执行达到中标份额上限止,以先到者为准。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
1.4 ★项目实施地点:济南市。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折扣系数不得大于1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身份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2 投标人资质要求
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总承包综合资质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以及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须提供以上资质证书扫描件,如投标人已按国家发布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文号:建市〔2020〕94号)进行换证,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
2.3 投标人人员要求
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在本单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通信与广电专业)》,并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安全管理人员1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投标人须针对综合维护及网络优化整治服务项目提供专业技术人员至少8人,须持证上岗,具有合法有效的国家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其中:高处作业证(准操项目: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至少3人,电工作业证(准操项目:低压电工作业)至少3人,电工作业证(准操项目:高压电工作业)至少2人。注:须提供以上人员身份证、资格证书、社保证明(社保局出具的缴纳在本单位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
2.4 投标人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同类项目(网络整治优化类)业绩至少一个。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若为单项合同:每份合同均须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扫描件;(2)若为框架合同:每份合同均须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及相应订单扫描件或提供至少一张结算发票扫描件。(3)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首页、合同当事人名称、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4)单项合同以合同金额为准;多个订单对应一个框架合同的,视为一个合同。
2.5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能力
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税法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函。
2.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2月5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2月5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2月5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7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 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月14日8:30时至2024年1月19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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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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