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为了推动中电信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在技术创新和数字生态构建方面的发展,并满足对应用智能化生成日益增长的需求,中电信人工智能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计划启动公开比选。此项目比选旨在与合作伙伴共同开发一款集成最新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平台,该平台的设计目标是创建一个自动化和智能化的项目生成及部署系统,在软开生命周期中提高研发质量、降低研发成本,能够实现比现有GPT技术更先进的功能,具有生成应用程序的能力。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选人数量为1名。
本项目主要采购2024年大模型智能应用生成系统开发服务,采购内容、数量、技术规范、服务期限详见下: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324万元人民币(含税),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
2.1.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
2.1.3业绩要求:参选人须提供签署日期自2021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之日止的同类项目(大模型软件开发类)业绩至少1个,业绩金额应不少于150万元,须提供合同案例等证明材料。
注:须提供合同或订单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括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等(如提供框架合同的,必须提供框架合同相应的订单;如提供订单的,必须提供订单相应的框架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或框架订单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合同或订单累计金额为准。资料不全、评选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认可。
2.1.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月13日0时00分至1月15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1月19日8时30分。
1.1项目概况:为了推动中电信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在技术创新和数字生态构建方面的发展,并满足对应用智能化生成日益增长的需求,中电信人工智能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计划启动公开比选。此项目比选旨在与合作伙伴共同开发一款集成最新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平台,该平台的设计目标是创建一个自动化和智能化的项目生成及部署系统,在软开生命周期中提高研发质量、降低研发成本,能够实现比现有GPT技术更先进的功能,具有生成应用程序的能力。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选人数量为1名。
本项目主要采购2024年大模型智能应用生成系统开发服务,采购内容、数量、技术规范、服务期限详见下:
| 序号 |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 采购内容 | 数量 | 技术规范 | 服务 地点 |
服务期限 |
| 1 | 其他IT用软件 | 主要包含数据处理系统、模型预训练与微调、API 调用链自动生成、辅助编程平台、代码-Gitlab-K8S 自动编译部署系统等五个模块。 | 应用软件1套 | 关键条款:1.3★保密要求、10★项目交付物、12★服务质量考核、13★项目服务成果的权利归属,其他须符合技术规范要求,详见附件2.《技术规范书》 | 北京(具体地点以比选人要求为准)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保修期结束 |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
2.1.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
2.1.3业绩要求:参选人须提供签署日期自2021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之日止的同类项目(大模型软件开发类)业绩至少1个,业绩金额应不少于150万元,须提供合同案例等证明材料。
注:须提供合同或订单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括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等(如提供框架合同的,必须提供框架合同相应的订单;如提供订单的,必须提供订单相应的框架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或框架订单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合同或订单累计金额为准。资料不全、评选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认可。
2.1.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月13日0时00分至1月15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1月19日8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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