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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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 |
服务 地点 |
服务期限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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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某单位民用车辆维修服务项目 |
《江苏省机动车维修结算工时定额与收费指南》(2014版)中规定的相关项目及采购人要求的项目 |
江苏省徐州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
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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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1、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35万元,超过此限价视为无效投标。 3、质量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2016年第37号令《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规定。 4、本项目中标一家供应商,根据服务情况由采购单位指派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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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本项目特定资质:具备交通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一类资质;在徐州市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以《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在当地交通部门(或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中的“地址”为准)(七)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2日 至 2024年01月1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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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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