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阳城县城乡垃圾综合处理项目(特许经营),已由阳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阳发改字【2021】188号文批准立项,特许经营实施方案已通过阳城县人民政府批准。招标人为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服务内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内容包括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两部分。其中运营管理内容包括对县城道路、公厕垃圾的清扫清运,垃圾转运站建设、垃圾收运转运及转运车辆的购置、维护和更新,垃圾综合处理中心的运营、维护和更新。
2.2项目规模:
清扫清运:县城道路、背街小巷等保洁面积约275万平方米(具体面积以业主最终测绘提供的准确面积为准);县城内132座(星级公厕17座、普通公厕82座、装配式公厕33座)公厕内卫生、公厕设施维护、墙面及墙外五米范围内环境卫生保洁。
收转处置:包括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粪便、污泥等的收运转运和终端处置,其中,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转运至晋城市巴公生活垃圾焚烧厂处置;综合处理中心拟处理固体废弃物涵盖建筑垃圾、餐厨、粪便、污泥等,收集后送至综合处理终端处置,设计处理规模为日处理建筑垃圾430吨、餐厨垃圾20吨、粪便30吨、污泥20吨,除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由政府统一收集处理外,其余垃圾采取市场化模式。
2.3项目总投资:约23372.22万元;
2.4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不分标段: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项目的特许经营者。
本项目采用特许经营(建设-运营维护-移交)模式,由中标社会资本方在阳城县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具体承担和负责项目勘察、设计、投融资、建设以及在运营期内的运营、维护、移交等工作,并在特许经营期满后,将本项目资产及经营权、相关资料等无偿移交给项目实施机构或阳城县政府指定机构,并保证移交的城镇保洁、垃圾收运、垃圾综合处理中心是一个资料齐全、功能完善、设施良好、设备运行正常,仍能满足日处理垃圾负荷的完整体系。
2.5特许经营期限:自签订特许经营协议之日起30年(含建设期2年)
2.6项目地点:阳城县县城和15个乡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不分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停业、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2财务要求
(1)投标人净资产状态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投融资能力;
(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第三方审计部门出具的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或财务审计报告。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4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01-12 17:00:00至 2024-01-17 17:00: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上班)
本阳城县城乡垃圾综合处理项目(特许经营),已由阳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阳发改字【2021】188号文批准立项,特许经营实施方案已通过阳城县人民政府批准。招标人为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服务内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内容包括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两部分。其中运营管理内容包括对县城道路、公厕垃圾的清扫清运,垃圾转运站建设、垃圾收运转运及转运车辆的购置、维护和更新,垃圾综合处理中心的运营、维护和更新。
2.2项目规模:
清扫清运:县城道路、背街小巷等保洁面积约275万平方米(具体面积以业主最终测绘提供的准确面积为准);县城内132座(星级公厕17座、普通公厕82座、装配式公厕33座)公厕内卫生、公厕设施维护、墙面及墙外五米范围内环境卫生保洁。
收转处置:包括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粪便、污泥等的收运转运和终端处置,其中,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转运至晋城市巴公生活垃圾焚烧厂处置;综合处理中心拟处理固体废弃物涵盖建筑垃圾、餐厨、粪便、污泥等,收集后送至综合处理终端处置,设计处理规模为日处理建筑垃圾430吨、餐厨垃圾20吨、粪便30吨、污泥20吨,除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由政府统一收集处理外,其余垃圾采取市场化模式。
2.3项目总投资:约23372.22万元;
2.4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不分标段: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项目的特许经营者。
本项目采用特许经营(建设-运营维护-移交)模式,由中标社会资本方在阳城县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具体承担和负责项目勘察、设计、投融资、建设以及在运营期内的运营、维护、移交等工作,并在特许经营期满后,将本项目资产及经营权、相关资料等无偿移交给项目实施机构或阳城县政府指定机构,并保证移交的城镇保洁、垃圾收运、垃圾综合处理中心是一个资料齐全、功能完善、设施良好、设备运行正常,仍能满足日处理垃圾负荷的完整体系。
2.5特许经营期限:自签订特许经营协议之日起30年(含建设期2年)
2.6项目地点:阳城县县城和15个乡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不分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停业、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2财务要求
(1)投标人净资产状态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投融资能力;
(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第三方审计部门出具的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或财务审计报告。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4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01-12 17:00:00至 2024-01-17 17:00: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上班)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